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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判》这部电影,最开始先导海报出现的时候,就那款法庭门口一位黑色律师服打扮的角色,我以为甄子丹“又”改戏路了,明显的法庭类电影,难道要演辩护律师。
等到电影的首款预告片出来之后,看到了甄子丹持枪的镜头,我猜测应该还是原来的样子,甄子丹继续“领衔主打”,所谓的法庭戏,“误判”应该只是故事背景,最终还是要靠“甄功夫”打出真相。
而看完电影之后,发现电影本体,就是俺上述两种猜测方向的融合体,好家伙,这是我没想到的。意思大概就是——
“如果法庭上我辩不过你,那么出门打的过你总行吧”。
开个玩笑,甄子丹饰演的霍子豪,在电影里的角色并不是律师,而是一位检控官,还是一位从警队改行到律政司的这么一个角色,字面意义上的“文武双全”,有点夜魔侠那个意思了。
不过,既然是甄子丹,俺这种动作片影迷主要关注打斗,但甄子丹也年龄不小了,肯定不可能如当年《杀破狼》那样上下翻飞。电影里的打斗,每场打斗方式都不太一样,尽量符合角色和演员的定位,同时也保证港式动作片的特色。
电影一共五场主要动作戏,严格意义上是六场,因为就连霍子豪说服吴镇宇饰演的杨官支持自己,都用打的,物理意义上的“以(武)德服人”。
★第一场是警匪大战,偏重于镜头和枪战特技。
比如跟FPS一样的第一人称摄影视角,传统的动作追逐戏,甄子丹也展示了腾空飞腿的场面,还是挺有特色。
这里要着重讲一下随后四场打戏的感受,因为这场战斗之后,霍子豪的身份就从警队转换到了检控官,倒不是说为角色量身定做打斗效果,而是电影风格的“转换”。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是电影的一个前提,但懂的都懂,该片不是《法外情》那样写实的律政题材,有甄子丹这尊大神在,肯定是商业电影的手法。
但毕竟涉及到了案件,是以现实题材为底色,那么角色的特质和打斗风格,就要稍微往回“收”一下,不会出现《杀破狼》里那样一拳把人打成白痴的威猛设定,当然了,也要考虑到演员的体能。
该片的动作指导是大内贵仁,他跟如今最火的动作指导谷垣健治一样,都是当年喜欢香港功夫片,从日本来到香港,最后成为特技演员+动作指导。
这位早期跟成龙待过一阵,后来跟谷垣健治、下村勇二他们一样,都加入了甄家班,只不过大内贵仁去的相对比较晚一些。而这位的特长,正是此后甄家班电影里常见的那种抱摔。
在电影《导火线》里, 大内贵仁就是负责“主摔”的那一位——他是片中甄子丹各种摔法的主要替身。而后期甄子丹电影里常见的综合格斗和地面技能,包括甄子丹在内的上述几位日籍动作指导谁是主导,暂且不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是谷垣健治把MMA介绍给甄子丹让他产生了兴趣,而大内贵仁是应用“投技”最好的一个。
甄家班的动作风格的成熟之后,无论是腿功还是MMA综合格斗,或许没有太多华丽的拆招套招,就是强调实战和技击技巧。俺当年写稿的时候曾经说过,甄家班的动作风格,适合于当代——专业武术演员匮乏的时代。
成龙的动作风格独一无二,建立在角色极为强大的身手之上;李连杰的打斗华丽养眼,人家是武术冠军;洪金宝的打斗凌厉强调力量感,但人家的体型也在那摆着,这些影史级动作明星都可遇不可求,当代如果再想找类似的演员,就很难了。
但甄子丹的动作风格则不一样,他早期其实有点类似洪金宝,依靠自身条件追求凌厉的技击,但自从谷垣健治把综合格斗这项比赛介绍给甄子丹之后,他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整个班底的风格都变了。
出手快、抱摔、反关节技、攻击敌人肋部、利用各种道具当武器、把人打躺下之后再补一脚……用各种方式,不追求技巧,先把人打躺下再说。
《叶问》系列不算啊,该系列是甄子丹跟洪金宝、袁和平他们合作的,算是武术片。
如此一来,甄家班的动作风格,其实适用大多演员。
举个前不久的例子就是《九龙城寨之围城》,片中四位主角,除了张文杰外都是“外行”打星,谷垣健治设计的打斗,仔细看片中几位演员踢出去腿都没伸直,有的动作都没做到位,但不要紧,角色始终处在高速运动中,不追求华丽,借助环境道具和威亚,以击倒敌人为重点的简单直接,就是打得很畅快。
这就是谷垣健治当年跟甄子丹一起琢磨出来的,也是如今甄家班的动作风格,更偏向于一种“街头斗殴”式打斗风格。到了《误判》里也是如此,且更朴实一些,还是那句话,考虑到了电影风格和演员体能。
★第二场打斗,霍子豪跟警队徒弟在街头的遭遇战。
看到昔日队友被毒贩围攻,这位第一时间没有立刻上去加入混战,反而从车后备箱里拿出来武器——一对冰上曲棍球棍。人家甄子丹说了,身为一个以德服人的检控官,随身带有曲棍球棍也是很合理的嘛。
这场打斗就是纯粹的街头以少打多的混战。霍子豪用球棍,跟徒弟联手,棍子掉了就随手抄起东西扔对方,手头有什么用什么,因为对方是一群拿着利器的歹徒,在保证自身不受伤的前提下,迅速找到身边可以作为肢体延伸的实用工具。
动作指导大内贵仁,后来出师之后,回日本担任了《亚人》《热血街头》的动作指导,这场打斗技巧不多,完全就是“热血街头风”。
★第三场打斗,环境因素车库遭遇战
是为了保护老人不被追逐的汽车撞到,动作戏差不多是镜像的“摔跤”,因为对手是汽车,摔的是自己,同时也要保护身边的人。
这场动作环境因素非常强,是利用环境躲避追击,其中有一段长镜头是霍子豪跨越车库两层,追到汽车。这段就是典型的甄家班威亚设计。
说到环境因素,不得不再提一下成龙。
都说成龙是“家具城战神”,他是最擅长利用环境因素反击对手的。但成家班的环境打斗追求的是技巧,也在于成龙的身手实在太敏捷,别人根本达不到同级别的效果。
而甄家班的环境式打斗,主要是为了“借力”,要么脚蹬一个地方施加一个反作用力让自己腾空飞踢对方,要么利用阶梯或平台让自己转移至另一个地方,更像是特技戏而不是动作戏。
这场属于牛刀小试,更多可以参考《九龙城寨之围城》,后者把甄式特色环境打斗展现的非常不错。
★第四场打斗,天台群殴战。
这场打斗,噱头就是“一个打一百”,但也只是宣传话术而已,无法跟当年叶问相比。因为战斗开始,霍子豪第一件事就是——跑!
三十六计走为上,跑不了的时候再打,边打边跑,所以战斗的格挡、躲闪、防御是最大看点。跑不掉的时候再反击,一招制敌,攻击敌人面门、支撑腿、用随手的道具砸对方……然后接着撤。
这里同样利用了环境,片中有个俯拍镜头,一帮人拿着灭火器当武器围攻霍子豪,而后者发现退无可退的时候,让自己藏在一个帐篷里,进去一个打一个,随后再捡对方武器反击对方,把一堆人从帐篷里全都喷了出来。
这场打斗主角其实最后力气尽逝,直接累得不能动了,当然一大票敌人也好不到哪儿去,毕竟都是一个月几百块的,当保安玩什么命啊。
★最后一场打斗,变身型地铁战。
可以这样说,这是近几年港产电影里“最好看”的打戏,也是完全超脱电影本体的地方,什么真实案件底色,什么符合角色特色,统统都抛至脑后,霍子豪就是当年《导火线》马军附体,但过程略短一些。
地铁车厢,空间狭小,座椅扶手等障碍物多。我方人员赤手空拳,但对手除了手枪,还有锤子和锯齿刀。这里完全就是综合格斗+环境因素风格的战场。
其中有个打斗设计是霍子豪用座椅旁竖着的那跟扶手,抓着跟跳钢管舞一样,转圈打人。这就是甄家班利用环境因素打斗的特色,既然我腾空飞腿已经“飞”不太起来了,那就借力。
最后有一处细节,甄子丹在面对喻亢的时候,后者身高马大的,比自己整个大一号,前面试探性的打斗之后,他发现对手力量高于自己。
此喻亢饰演的反派有一个动作——打坏了地铁的车厢灯,然后整个场景变暗且发出深蓝色的光晕。
这个小设计,只有影迷才能看出来。
不要忘了,甄子丹也是本片的导演之一,这处场景是他致敬自己当年导演的电影《杀杀人、跳跳舞》。
后者片中,对重色滤镜的运用达到泛滥的程度,而且很有标识性,比如谈判的时候,是绿色滤镜,展示女性角色的时候,用的是橙色滤镜,而杀人打斗的时候,就用蓝色冷光滤镜,就是这场打斗最后的效果。
色彩浓郁、阴暗对比强烈的打光,不合常规的取景角度(倾斜、遮盖)……甄子丹用这一招,致敬了自己当年举债拍戏但血本无归的作品,同时也是一处宣告——
背景光变了,意味着老子要变身了,我现在不是霍子豪,我现在是马军!
本场打斗,跟电影整体的风格完全格格不入,但就是好看啊,上哪儿说理去,还没打够,然后这种滤镜一直延续到法庭上,那才乐子大了,俺卷首那句玩笑话就成真了。
最后再说说电影的文戏。
甄子丹饰演的霍子豪,是从警队退下来之后,才来到律政司的。这里先要了解一下中国香港司法机构“律政司”是干什么的。
这个部门以前叫律政署,回归后改称律政司,是香港最大的法律机构,是地位特殊的法律部门,其职权涉及到立法、司法行政、检控、民事代理、法律政策制定与改革以及律师等多项职能,从其性质和任务来看,近似于美国的司法部、中国内地的检察院等。
电影中霍子豪的部门就是刑事检控科,他是检控官。
需要注意的是,跟内地的检察官一样,检控官是有一定意义上的执法权。
因为刑事案件的侦查主要由警队进行,但检控官在诉讼活动或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特定犯罪,是有权力进行侦查的,说白了,检控官也具有侦查权,属于执法性质的一种。
所以电影里,前半段霍子豪进行了案件走访和调查,是有自己昔日徒弟、警队人员在身边,而当遭遇状况,寻寻求警队支援,比如去他们去追查陈国荣和刘少强那段戏,遭遇事件郑则仕是选了报警。
这个设定没有问题。
在审查马家杰那个案子的时候,检控官需要确认被告方的罪行,而马家杰突然“认罪”,身为检控官方,按照电影中的概念,就应该“万事大吉”了,但霍子豪提出异议,这在检控方看来,其实是有点多此一举了,所以才制造了前半段的剧情冲突。
电影的文戏部分,其实跟这几年的《毒舌律师》《正义回廊》这些所要阐述的内容有点类似——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间隙。
为什么霍子豪要怀疑杨铁立?因为很多有问题的案件,都是后者担当检控官。但人家杨官也有自己的理由,我一年要审查700多个案件,只要确认程序正确就可以了,就是一个中年社畜的样子,然后就被揍了。
许冠文饰演的大法官,在酒会上也说了,我当法官的任务,只要“三证合一”就可以判了,有时候我明知道XXX案件有问题,但人家证据确凿/不足,我只能选择判决/释放,这只是我的职责。
言下之意,案件背后的真相或者证据,赋予你们的侦查权不是摆设,只能靠你们喽。
顺便借角色之口吐槽了陪审团制度,让几个完全不懂法的人来决定案件。
所以这部电影《误判》,并不只是律政版的《叶问》,更像是动作版的《正义回廊》。
假如甄子丹再年轻个十几岁,或正值能打的时候,该片是有机会拓展为一个系列的,可能继续拍下去。
“你,休庭之后别走了,跟我去卫生间,咱们谈谈心”,这多好玩。
《误判》电影中注明电影改编自真实的案件,但电影的资料、宣发、百科条目似乎都没有点明电影改编背后的真实案例是哪一宗。若熟悉这几年香港法庭新闻的人,或许会知道,电影剧情映射的是现实中的马家健案(这与电影中被冤枉的青年马家杰取名相似)。
电影改编的细节比较多,可能为了电影呈现的效果,增加了许多现实之外的因素(如打斗、枪战等等)。这类改编虽然可以理解,但电影在诸多细节的处理中,都有很多法律瑕疵和漏洞,例如影片中受冤青年无罪之后,主审法官面对记者的发言,在现实中绝不可能出现,现实中法官受《法官行为指引》约束,一般不能接受记者采访,亦不可能对特定案件发表评论。
不过瑕不掩瑜,如果电影可以引起人们关注背后的真实案件,思考司法体系和刑事程序中的不足,法律行业中的问题,以及致敬在真实案件中,挺身帮助弱势一方,为伸张正义、沉冤得雪的法律界人士,那便是值得的。
以下是真实案件的资料,综合整理自法院判决文书、法庭新闻记者的报道,这些内容对电影剧情或有些许剧透。
马家健案,最初事发于2016年,当时青年马家健20岁,无案底记录,将家中地址借给“朋友” 洪志谦用于收取一份快递包裹,朋友承诺给其1000块钱作为报酬。
馬家健因工作認識洪智謙。後來,他經洪智謙介紹,轉到拉麵店工作,而拉麵店的東主洪智勤是洪智謙的弟弟—— 《区域法院-裁决理由书》DCCC 37/2022 第45段,证据分析及裁断
2016年10月19日, 当时香港海关发现一份来自巴西的快递包裹中有一公斤毒品,寄到青年马家健家中地址,马受洪志谦指使下,于10月26日,将领取邮件的通知卡交给他人,随后于11月3日海关将马家健拘捕,海关控告马家健贩运危险药物罪(俗称贩毒罪)。
被捕後,馬家健曾告訴海關是洪智謙叫他收取包裹,而他本人並不知道包裹藏有毒品—— 《区域法院-裁决理由书》DCCC 37/2022 第6段,控方案情
2017年1月27日,马家健与大律师张晓惠、师爷陈强利会面(师爷在香港法律行业中类似案件中介的角色,其本身并不是律师),陈强利声称律师团队由马父亲聘请,马便签署了授权委托手续,同意委托该律师团队处理案件,马最初声称其并不知道包裹中是毒品,自己是无辜的,不想认罪,也不想被监禁,但师爷陈强利则多次向其表示:
馬家健「單案好難打」,馬家健口供前後矛盾,又曾在錄影會面中說謊,因此其口供不可信。此外,馬家健的口供很薄弱,不足以指證洪智謙。如果馬家健「拖埋」洪智謙「落水」,案件牽涉越多人只會越嚴重,對馬家健沒有好處。既然馬家健的案件「好難打」,為了減輕刑期,不應拖洪智謙「落水」。馬家健理解「好難打」為「冇得打」的意思(即沒有勝算機會)—— 《区域法院-裁决理由书》DCCC 37/2022 第9段,控方案情
青年马家健在律师团队劝说下,便改口承认控罪, 希望获得减刑,并声明 “朋友” 洪志谦 与案件无关。律师团队与律政司达成协议,以撤销洪志谦所有控罪为条件,马家健承认贩毒罪。
(一般情况下,早期认罪,可在量刑时获三分之一减刑考虑,律师团队利用这点忽悠马家健,改口认罪)
2017年8月28日,马家健在东区裁判法院正式承认控罪,法院将案件转介至高等法院判刑(香港地区司法体系中,不同级别法院可判最高刑期的权限不同,若判重罪,要转介至高等法院判刑), 洪志谦 被撤销控罪。
在案件转介高院过程中, 马家健与囚友讨论案件,得知自己可能会判很重,以及自己的律师团队,是由其 “朋友” 洪志谦的弟弟(前述拉面馆老板)介绍并支付的律师费,其也意识到所谓律师团队可能不是真心帮他,而是专注于帮 “朋友” 洪志谦 洗脱罪名。
2017年11月21日,在高等法院, 马家健推翻之前的认罪。
案件审讯过程中,高等法院法官曾多次表示担忧和关注,认为青年马家健此前的认罪极有可能是受胁迫和误导下作出,法官命令控方就案件立场,是否继续控告,寻求律政司上级指示,控方回应其上司(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指示其继续控告。
最终,陪审团以5:2裁定企图贩运危险药物罪罪名成立(注:上述法官表示担忧及命令控方寻求指示的环节中,是在陪审团避席的情况下进行的,在刑事程序中,这种情况是为了保障陪审团免受干扰)。
事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时任首席法律讲师(现已退休),决定带领“临床法律教育”计划的学生组成律师团队,协助马家健进行上诉。
[注: “临床法律教育”为其在港大法律学院主导开设的课程和计划,主要是在法律学院学生的参与下,为公众及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 ]
最终于2021年,高等法院上诉庭裁定上诉得直,认为 马家健在原审过程中,受到律师团队的操控和误导,最终裁定青年马家健无罪。
案发后,牵涉出大律师张晓惠、师爷陈强利串谋妨碍司法公众案, 陈强利在后续司法程序中认罪,被判处监禁3年。
大律师张晓惠则不认罪,在对张晓惠的庭审中,法官认为马家健的证供在整个案件中,存在多次更改和矛盾之处,不能接纳其为诚实可靠的证人,法官同时也认为张晓惠在案件中的行为也存在不符合常理之处,且存在涉嫌违背大律师专业守则的行为,也不能接纳张晓惠的说法。
基于整个案件存在疑点,且根据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法律原则,法官最终裁定张晓惠罪名不成立。
电影剧情和真实案件做了哪些改编?
1. 电影中,青年是在接收包裹后当场被抓的,现实中其并没有真实收到涉案包裹,而是将收取包裹的通知卡转给他人后,被捕。
2. 电影中,拘捕行动由警察主导和实施,现实中则是由海关发现线索,并侦破拘捕嫌犯。
3. 电影中,妨碍司法公正的大律师最终被绳之以法,但现实中种种因素脱罪了。
4. 电影中,受冤青年呈现的是纯粹清白和无辜的形象,现实案情细节中,法官则认为其不是一个纯粹无知的青年。
5. 电影中,涉及到许多枪战、黑帮、火拼的情节,现实中则没有发生(否则新闻早就连篇报道关注啦)
6. 电影中,受冤青年的父亲死于黑社会刀下,但现实中马的父亲死于癌症,其去世时,也没有等到儿子洗脱冤屈的那一天。
真实案件有哪些细节或者值得思考的地方?
1. 现实中, 邮寄包裹引发的贩毒案件挺多的, 所以马家健案在最初并没有受到太多关注,法庭新闻报道也比较少。
2. 在案件出现大律师及师爷,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导致冤案时,才开始引发传媒关注,法庭新闻记者开始大面积报道。
3. 在高度发达的法庭新闻报道,以及专业化的法庭新闻记者努力下,让案件后续的很多细节,报道出来,公众才开始关注。
4. 涉案师爷陈强利,在案件中,被发现案底记录一大堆,共计15项刑事犯罪记录,包括强奸、抢劫、爆窃、勒索、弃保潜逃等,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在判决中,炮轰质疑其案底累累为何还能在律师楼任职“刑事支援组主管”,质疑为何没有人调查他的背景记录。
5. 现实中“师爷”由于是混迹在社会与律师之间,并为律师楼拉拢案件的人,尤其是刑事背景案件,法律行业中的一些“师爷”的社会关系就比较复杂,有些甚至可能有黑社会背景(这种背景才有可能认识到一大堆刑事案件资源)。例如在电影《毒舌大状》中,饰演师爷角色的太子,就是黑社会背景出身。
不过,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楼聘请此类人员,是必须征得律师会许可,且完成背景调查,有案外推测认为,涉案的师爷陈强利可能不是律师楼正式聘请的人员,其可能是游离于律师楼之外的中介,利用法律漏洞,通过某种身份,跟随律师团队会面当事人。
6. 在原审案件中,当法官表示担忧和质疑时,仍坚持控告起诉的控方大律师,声称是获得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坚持起诉,此处的上级涉及的是时任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梁于2020年,因与律政司长工作理念看法不一致,决定辞去律政司职位,现为执业大律师。
梁在律政司任职期间,就某些争议中曾在电邮中表示“律政司应秉行公义,从不力争定罪”
7. 向马家健伸出援手是时任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带领的 “临床法律教育” 学生及大律师组成的法律团队,向上诉法庭呈交足足17页的上诉书,才得以说服上诉庭法官,推翻原判。他及他在法律学院主导的课程计划,帮助了很多基层民众和弱势群体,在法律界评价很高。
8. 马家健案中法律界人士帮助他申冤得雪的细节,让我想起,前不久我在香港高等法院,曾旁听过张慧玲法官的一场大律师和律师的认许聆讯,法官在面对律师新人说
读法律的过程一定吃了很多苦,流了很多汗,赚钱固然重要,但要保持谦卑,不论是有钱和客户,亦或是基层市民,都要一视同仁……成为律师后也许工作会很忙碌,但不要忘记服务社会,希望大家可以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活动,服务社会和弱势群体,帮助他们伸张正义……
而在马家健案原审处理量刑聆讯中,表达担忧并指出马原本律师团队的问题和嫌疑的,正是高等法院张慧玲法官。
以上内容,参考、整理的法庭新闻相关报道有:《法庭线》《HK01》《庭刊》等媒体报道
涉及案件文书编号有:
CACC 297/2019 ( 香港特别行政区诉马家健,指控其贩毒的案件)
DCCC 37/2022(香港特别行政区诉张晓惠、陈强利,指控两人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的案件)
通过司法机构官方提供的“法律参考资料系统”,可检索到上述案件的相关裁决文书。
【注】笔者是一名深圳执业律师,对香港电影及司法颇有兴趣,差不多因为律政剧看多了,被“拐带”上法律这条不归路,哈哈哈。工作之外,经常会带朋友去香港法院旁听案件,如果你也有兴趣,欢迎加我微信1327871985,可以交个朋友呀~
最后,记得点个赞,再走呀~
很多人说,《误判》的文戏和打戏的搭配奇怪,跟其他港产动作片一比,感觉非常不同。
除开开头介绍主角,后面有四场甄子丹风格的重头动作展示,街头斗殴毒贩,停车场冲撞,俱乐部一打多,以及地铁遇袭。
想象,把这些打戏全删,稍微顺一顺剧本,整个庭审翻案的故事照样成立。
除了波折少一点,惊悚气氛弱一点,本质也跟《毒舌律师》那样是个完整的罪案片。
这是因为,《误判》在文戏的写作上,摆脱了一种套路的拘束,造成与主流港产动作片截然不同的面貌。
主流的拍法,简单讲就是给观众“将打”的预期,一场打戏要开展,前期必然有大量从气氛上入戏的环节。
以陈木胜导演的《扫毒》为例,三兄弟潜入金三角,改名换姓,隐藏身份,一路提心吊胆,就为了给直升机突袭和驾车逃亡的大场面铺垫。
再比如结尾三人突袭反派老巢前,就以情谊弥合的大段复杂的感情戏为基础,让人在心理上准备看他们联手而战。
随便翻经典老片都有惯例,张彻武打片,吴宇森、林岭东、杜琪峰的枪战片,开打前都有大量造气氛的桥段,只是各自手法样貌不同而已。
这些片中,文戏的很大作用之一,是用来不断提高观众的预期,情绪到了,绷不住了,于是迸发暴力。
但《误判》的打戏,完全不是这个写法和拍法,情节在进入动作前往往不给预兆。
比如街头缉毒一场,本来都与甄子丹无关(此时他已进入律政司,不再是警员),只是恰好路过出手相助前下属。
停车场中,甄子丹正劝老伯上诉,动之情晓之理,而后者态度十分抗拒,这是一个文艺片的心灵交流的情境,却突然被狂笑杀手开车闯入打破。
再比如俱乐部打“一百人”,起因是黑帮哥哥教训弟弟,接着郑则仕偷拍被发现,甄子丹本可以将他带走但陷入包围,整个情势从警匪无碍到大打出手,在一分钟之内完成,结束也是干脆利落,不留余波。
乃至最后甄子丹护送证人上法庭,遭遇车祸,地铁遇杀手,均在事先除了吕良伟一句“那边的事我搞定”之外,再无任何预示,可以说是将文戏给打戏造势的套路剔除得一干二净。
而剧本之所以敢这么写,并且能达成流畅效果,还在于有甄子丹挂帅才能融洽。
在传统的剧本写法里,上法庭的甄子丹,和街头斗殴的甄子丹,势必会拆成两个角色。
庭审流程一丝不苟,偏于纪实严谨,而打一百个(尽管片中实际没这么多)则是极尽夸张的功夫片设定,放在一个人物身上,很容易造成撕裂感。
同类型案例有《寒战》系列,警务处官员和外勤特警队各司其职,分配文戏和打斗,今年的《焚城》也是同样的编剧思路。
但甄子丹的个人形象,却非常难得地可以集结这两种角色的标签。
在法庭上西装革履,流利口条和时而冒出的地道英语,足以匹配学识广博、才思敏捷的精英人设。
而其壮硕体格、带侵略性的眼神与各种搏击专家的银幕印象,又让他一到街头就可以施展各种超越人体极限的战斗力。
甄子丹自导自演,硬是将原本撕裂的世界观黏合在一起,不但没有互扯后腿,反而过渡游刃有余。
这是独属于甄子丹的胜利,换一个演员,哪怕是动作明星,也很难做得更到位。
【虹膜】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历数了香港电影90年代以来的历任银幕嘴替。但我想补充的一点是:这些嘴替们也各自代表着各自时代港片的想象力。
黄子华是2020年代的嘴替,这个时代的想象力,体现为我所定义的“丧类型”,体现为丧的情绪笼罩下的某种社会性的群体积极,体现为在各个角落观察、发现和重新连接(rewiring)的行动力。
甄子丹是2010年代的嘴替,但只是三大嘴替之一,他和另外两位嘴替郭富城、古天乐一样,都体现为西装革履的型男公务员形象,供职于香港社会的信誉机构:香港警队与廉政公署(ICAC)。
2010年代的想象力,体现为那些高度地缘政治性(高度紧张甚至逼近窒息)的警匪片,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郭富城的《寒战》系列、古天乐的《反贪风暴》系列以及甄子丹的《怒火·重案》。
这种想象力并未随着某些现实事件戛然而止,但确实已经告一段落,其标志不止是黄子华和“丧类型”的崛起,还有这种想象力自身的告别战:在2021年,《反贪风暴5》及《怒火·重案》的同步出现,尤其是陆志廉这个角色的死亡,宣告了2010年代想象力的完结。
我不否认这种想象力会随时重启,甄子丹最新的《误判》就是一例,他的角色也从警察转向了律政司检控官。但《误判》无论如何都还停留在2010年代想象力当中,除了甄子丹仍然扮演前述的西装革履的公务员形象之外,更在于这部电影的深层主题:香港的安全。
借助于一场栽赃性的误判及其无罪辩护,《误判》在某种程度上传达了对过往某些事件的态度,且再次强调了官方意义上的“港人团结”。在2010年代的想象力中,所谓的危险是四面八方的、渗透性的,而围绕应对的态度,这类影片的想象中总会产生一种决然的分裂,一种可以称之为“决断主义”(decisionism)的分裂。
这种分裂,在《寒战》系列中被清晰地划分为警队内部的鹰牌和鸽派,前者为了实现安全的目的不惜化身为恐怖分子,执行着“奥姆真理教”教众那样的决断原则。这种张力随即在《怒火·重案》中达到了最大化,昔日重案组的精英,张崇邦和邱刚敖已然黑白之路各选一条,他们必然要在你死我活的终局遭遇,团结已经不再可能。
问题在于,甄子丹刚刚以《怒火·重案》终结了这种官方团结的可能,又再次以《误判》重启了这种可能,尽管他的职业从警队滑向了律政司,但在同杨官、包鼎和昔日警队成员的“劝服”过程中,这种团结再次诡异地达成。
《误判》是一部假想的代表香港官方“纠偏”的电影,它假设了一种仍然可以自保的能力、一种能够自我捍卫的能力,一种在“警队失灵”的情况下仍然能够靠律法守住最后一道岗的能力。
但任谁都知道,这种能力早已经不复存在,只剩下打鸡血的空壳。
事实上,这种“官方式的自信”,在整个2010年代的港片叙事中一直被塑造,但也一直在缩水。首先是信誉单位从政府过渡到警队和廉政公署,但在警队分裂和廉政公署被炸毁(表现为陆志廉的死亡)之后,这种自信转向了律政司。2010年代的想象力一直在寻找新的锚定点,就如甄子丹也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年龄,来追求新的职业转型。
但《误判》中这种转向文职、转向律政的努力,并不足以让观众相信其叙事上的自信,也不能相信其传达的官方团结:即使是面对一个典型的冤案,我们也很难理解包鼎这个体制滚刀肉为何能够突然醒悟,也很难理解杨官这位疑似大贪污犯的上司突然间迷途知返。
如果这确实发生了,也是基于甄子丹这位2010年代银幕嘴替的说服力,他的手段无非是两类:大义凛然的说辞(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演了《叶问》系列)以及刚硬凌厉的拳头。文的不行就用武的,后者总比前者更管用——尽管他的西装型男视觉远不如郭富城和古天乐,但一旦亮出拳头这个杀手锏,后两个人捆绑起来也不是他对手。
说甄子丹是2010年代的银幕“嘴替”,也稍有夸大之嫌,毕竟在这种想象力当中,郭富城是基于策略的当代儒家,甄子丹则是一个暴力冷酷的当代法家。
甄子丹的武术设计纵然是《误判》一片的亮点,但这也仅仅是其立身之本,单纯赞美这一点并无意义,毕竟这不代表想象力本身,只代表粗暴(粗糙)冷硬的解决问题方式。影片真正的问题仍然出在文戏上:在关于“香港安全”这一问题的威胁和环境构造上,《误判》的反思低于2010年代想象力的平均水平。
由于将肇因归结在大东、笙哥和欧柏文这些跨境毒贩身上,这里的“威胁”并不具有其实质属性,被控告贩毒的少年事件也就仅仅成为了“偶然”,丧失了冤案本身的必然性和普遍性。《误判》不可能指向任何社会性的实质,它的终极表述仍然是:香港这个社会里总有些纯粹恶劣的害群之马。
放眼剧作上,推进叙事的关键并不在于霍子豪的穷追猛打,而在于反派一路送人头送线索,霍子豪这个铮铮铁骨、文武双全的“律政英雄”,最终意外地建立在对手的智障之上。
这就是影片的根本问题,假如不是反派要杀死当事人的爷爷(马伯),霍子豪就很难继续推进线索,如果不是大东和笙哥将陈国荣逼到绝境,他也不会投案自首成为推翻误判的关键。在这一呈现于2020年代的2010年代想象力中,所有的角色都暴露出其设计意义上的工具性,很难在情感上触动观众。
无论张智霖扮演的欧博文、吕良伟扮演的笙哥、郑浩南扮演的大东还是刘江扮演的马伯,都是香港电影迄今以来最套路的角色。
作为编剧+导演,甄子丹无法打破这一框架,因为他本就是这一想象力框架中的一员。他的资历、他的身份、他的形象,都让他只能延续这样的套路,只能打肿脸一样地自我相信,这种生硬且充满悖反的说(打)服和团结,不但发生在片中的香港律政司系统当中,也发生在角色背后的银幕属性:作为香港法律代言人的霍子豪和作为民族英雄的叶问之间。
如果《寒战3》仍能顺利推出,我尚期待还会有一些积极性的思考(也即对2010年代的想象力进行一个完整的总结)。但在《误判》当中,这种思考已经呈现出绝对的匮乏,这种匮乏的根源,在于它仍然是一种官方意义上的口号团结和自圆其说,无论其叙事还是情感,都无法落实到现实层面,无法落实到市民或者所谓的诸众(multitude)。
2010年代的想象力仍然站在香港的官方位置,甄子丹作为嘴替也无非是这样一个西装革履且大义凛然的公务员形象。但2020年的想象力已然呈现出新的样貌,即抛弃官方位置、官方叙事和官方话语,使用一种来自底层的视点和声音来重新关联起香港的“诸众”。
《浊水漂流》《正义回廊》《年少日记》《白日青春》《窄路微尘》《白日之下》《毒舌律师》以及《破·地狱》等一片整齐的四字电影都属于此类。
2010年代的想象力仍然停留在最后的英雄气短(诠释为嘴硬和拳头硬),制造出一种为港为民的乌托邦式想象,然而民众已经不再信赖它。新的想象力,即2020年代的想象力,是基于丧文化和重新连接的微观社会学,而非那些套路修辞的商业类型片,即便隐喻仍然是后者的杀手锏。
《误判》证明的并非甄子丹雄风犹在,而恰恰是他的过时——他作为2010年代的银幕嘴替,已经同他所代表的(同时也是郭富城和古天乐代表的)类型及想象力一起过时。这个过时的原因无需多说:他是个生活在绝对光明下的人物,而现在港片需要的,则是理解这个时代投射出的阴影。
我们能从2020年代的想象力中解读这个时代的生存和死亡,但2010年代的想象力已经变得空洞且没有太多力量,追不上当下的情绪。于是甄子丹与黄子华之间的更替、地缘政治类型到丧类型的过渡,都不过是香港电影跟随历史和时间演化的必然结果。
这种想象力转变的内核,可以表达为从“我们能保护自己”到“我们能超度自己”,把希望寄托在他人或官方的“保护”,不如实现自身意义的“超度”。毕竟,在经历了如此的实质性痛苦之后,“保护”这样的话语究竟还有何种意义?
尽管如此,2010年代的想象力仍有机会逼近“保护”和“超度”之间的临界值,达到一种勉强触及2020年代想象力的边沿状态,但在这一点上,《误判》没能做到。
在最近几年的影片中,却有几部影片能做到或勉强做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另一位嘴替古天乐主演的《九龙城寨》。
这是一部高度漫画主义的影片,一方面借用九龙城寨这个真实地理/历史空间实现了《寒战》式的地缘政治叙述,另一方面以城寨的诸众以及城寨的微观社会学逼近了自身的极限,《九龙城寨》的积极在于试图谋求一种新式想象力,即便它未能全然实现。
而《误判》的遗憾,在于它基本没有任何这方面的尝试和努力,它仍然停留在2010年代想象力的套路和教条里,停留在那个十年如一日的甄子丹身上,全然不知道这个世界或文化上发生的种种变化。
也许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今年已经61岁的甄子丹,其实不只是一个动作演员。上世纪时,他就曾作为导演,执导过《战狼传说》《杀杀人、跳跳舞》等动作片。年底上映的这部《误判》,就是他重执导筒、自导自演的新作。
看完之后,体感这将是他导演生涯的代表作。故事情节流畅、打戏不含糊,更重要的是,它改编自真人真事,有扎根现实的表达。律政人以微弱的力量,对抗滔天的权势和金钱,即使面对巨大困难,也毫不退缩——这份对公道正义的坚持,让人看得很提气。
电影改编自2016年的“马家健误判冤案”(片中改叫马家杰)。他因图1000块钱小利,将住址借给朋友洪志谦收快递,结果快递里藏有毒品,而被控企图贩毒罪。案件一开始其实非常清晰,马家健家境贫寒,根本买不起毒品,而他朋友洪志谦家里却藏了20包可卡因。但这么一个只是借出地址的底层边缘人,为何被判了23年?
这都是因为自称“代理律师”的陈强利(事后证明这是谎称,陈是律师行的行政人员),对他进行了“强行洗脑”,骗马家健只有认罪才能判得少,并要求他一人承担罪责,换取控方不起诉始作俑者。
在他的反复劝说和引导下,“法盲”马家健最终放弃了抵抗,选择了认罪。结果是,马家健被判刑,而律政司却撤销了对洪志谦的控罪。直到服刑5年后,马家健才终于上诉成功,得以无罪释放。
陈强利为什么要骗马家健?原来,马家健没钱聘请律师,这时陈强利只要主动出现、并声称自己是律师,他自然就欣然接受。但他不知道的是,对方是洪志谦的家人出钱聘请的。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个所谓的“律师”,竟然曾坐牢超20年,从1993年犯下强奸和抢劫罪起,无恶不作。这样的人出狱后摇身一变,在资本的扶持下,竟成了律师行的刑事支援组主管。只能说比电影更恐怖的,是无比荒诞的现实。
《误判》里,几乎将这起误判案件完全还原——马家杰出借地址给朋友陈国荣,谁料送来的快递装着毒品。他被律师欧柏文引导认罪协商,对方又在法庭上玩文字游戏,最终导致误判发生,要坐牢整整27年!
马家杰对爷爷说的那句“出来的时候,会不会见不到你”,简直令人恍然。如果真的坐完牢,他得上50岁了,这一生直接毁了。
甄子丹饰演的霍子豪,是从干警转行做的检控官,身手很强,脑子更强。刚进律政司,不像其他见多了人情冷暖的同事,身上的棱角还没被磨平,誓要将这起误判的沉冤昭雪。人到中年,正是掀桌的年纪,而在这一过程中,他又发现了更深层的黑暗。
罗翔老师曾说,人们不需要普法教育,因为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个人经常标榜自己遵纪守法,那么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个人渣!现实里的陈强利、电影里的欧柏文,还有那些糊弄事、导致误判发生却又事不关己的人,都可以被归为这类“人渣”。
这起案件,表面上讨论的是关于“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问题。就如电影里呈现的,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借法律的“程序正义”来欺压底层,是一件几乎没有成本的事。而往深了挖,就能感受到它的敢拍,背后夹杂了太多秘而不宣的要素:官商勾结、当权者抱团不作为、精明的连环设局……
我们能从几组人物身上,看到他们虽立场不同,却都默默站在同一边——欧柏文和李思敏,典型的“法律界害虫”,在资本撑腰下对司法漏洞肆意利用,企图让一个又一个底层穷人顶罪;司长和前期的杨铁立,出于对律政司“体面”的维护,哪怕心里知道是冤案,起初也拒绝承认;人到老年的许大法官,判案只管死板的“程序正义”,无暇顾及真相;被雇佣前来让人封口甚至灭口的街头混混、残暴杀手,一波波蜂拥而至,下手极度残忍。
这种莫名站在一起的协同,所构成的巨大阻力,前期几乎把霍子豪压垮。如果不是他召集了一批敢于站出来的律政人,用自己的良知与血性,还有不懈的努力,马家杰何以能无罪释放,冤案何以能昭雪?
《误判》的爽感,一方面是唤醒我们对公正的向往,看不得穷人受欺,看不得为非作歹。霍子豪站出来据理力争、扭转乾坤,还无辜者以清白,维护法律正义,足够解心头之气。
另一方面,则是甄子丹没把自己的动作戏强项给丢了。在一部文戏为主的影片里,依然带来一段接一段强悍的动作场面,让观众以第一视角参与到激烈的枪战与肉搏格斗中,甚至“一个打一百个”清兵线——都已经61岁了,甄子丹还是这么能打,随时都能摆出凌厉的招牌动作。
整体而言,《误判》是年底贺岁档里,相对超出预期的一部电影。它对公道正义的探讨,不是无根之木,而是扎在现实里,有种朴素的价值观,那就是承认这个世界不够完美,但那又如何呢,还是要尽一切可能站在良知的一方,站在为底层发声的一方。
故事讲述一名海军陆战队军官在服役期间受到心理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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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判》这部电影,最开始先导海报出现的时候,就那款法庭门口一位黑色律师服打扮的角色,我以为甄子丹“又”改戏路了,明显的法庭类电影,难道要演辩护律师。
等到电影的首款预告片出来之后,看到了甄子丹持枪的镜头,我猜测应该还是原来的样子,甄子丹继续“领衔主打”,所谓的法庭戏,“误判”应该只是故事背景,最终还是要靠“甄功夫”打出真相。
而看完电影之后,发现电影本体,就是俺上述两种猜测方向的融合体,好家伙,这是我没想到的。意思大概就是——
“如果法庭上我辩不过你,那么出门打的过你总行吧”。
开个玩笑,甄子丹饰演的霍子豪,在电影里的角色并不是律师,而是一位检控官,还是一位从警队改行到律政司的这么一个角色,字面意义上的“文武双全”,有点夜魔侠那个意思了。
不过,既然是甄子丹,俺这种动作片影迷主要关注打斗,但甄子丹也年龄不小了,肯定不可能如当年《杀破狼》那样上下翻飞。电影里的打斗,每场打斗方式都不太一样,尽量符合角色和演员的定位,同时也保证港式动作片的特色。
五场动作戏分析
电影一共五场主要动作戏,严格意义上是六场,因为就连霍子豪说服吴镇宇饰演的杨官支持自己,都用打的,物理意义上的“以(武)德服人”。
★第一场是警匪大战,偏重于镜头和枪战特技。
比如跟FPS一样的第一人称摄影视角,传统的动作追逐戏,甄子丹也展示了腾空飞腿的场面,还是挺有特色。
这里要着重讲一下随后四场打戏的感受,因为这场战斗之后,霍子豪的身份就从警队转换到了检控官,倒不是说为角色量身定做打斗效果,而是电影风格的“转换”。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是电影的一个前提,但懂的都懂,该片不是《法外情》那样写实的律政题材,有甄子丹这尊大神在,肯定是商业电影的手法。
但毕竟涉及到了案件,是以现实题材为底色,那么角色的特质和打斗风格,就要稍微往回“收”一下,不会出现《杀破狼》里那样一拳把人打成白痴的威猛设定,当然了,也要考虑到演员的体能。
该片的动作指导是大内贵仁,他跟如今最火的动作指导谷垣健治一样,都是当年喜欢香港功夫片,从日本来到香港,最后成为特技演员+动作指导。
这位早期跟成龙待过一阵,后来跟谷垣健治、下村勇二他们一样,都加入了甄家班,只不过大内贵仁去的相对比较晚一些。而这位的特长,正是此后甄家班电影里常见的那种抱摔。
在电影《导火线》里, 大内贵仁就是负责“主摔”的那一位——他是片中甄子丹各种摔法的主要替身。而后期甄子丹电影里常见的综合格斗和地面技能,包括甄子丹在内的上述几位日籍动作指导谁是主导,暂且不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是谷垣健治把MMA介绍给甄子丹让他产生了兴趣,而大内贵仁是应用“投技”最好的一个。
甄家班的动作风格的成熟之后,无论是腿功还是MMA综合格斗,或许没有太多华丽的拆招套招,就是强调实战和技击技巧。俺当年写稿的时候曾经说过,甄家班的动作风格,适合于当代——专业武术演员匮乏的时代。
成龙的动作风格独一无二,建立在角色极为强大的身手之上;李连杰的打斗华丽养眼,人家是武术冠军;洪金宝的打斗凌厉强调力量感,但人家的体型也在那摆着,这些影史级动作明星都可遇不可求,当代如果再想找类似的演员,就很难了。
但甄子丹的动作风格则不一样,他早期其实有点类似洪金宝,依靠自身条件追求凌厉的技击,但自从谷垣健治把综合格斗这项比赛介绍给甄子丹之后,他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整个班底的风格都变了。
出手快、抱摔、反关节技、攻击敌人肋部、利用各种道具当武器、把人打躺下之后再补一脚……用各种方式,不追求技巧,先把人打躺下再说。
《叶问》系列不算啊,该系列是甄子丹跟洪金宝、袁和平他们合作的,算是武术片。
如此一来,甄家班的动作风格,其实适用大多演员。
这就是谷垣健治当年跟甄子丹一起琢磨出来的,也是如今甄家班的动作风格,更偏向于一种“街头斗殴”式打斗风格。到了《误判》里也是如此,且更朴实一些,还是那句话,考虑到了电影风格和演员体能。
★第二场打斗,霍子豪跟警队徒弟在街头的遭遇战。
看到昔日队友被毒贩围攻,这位第一时间没有立刻上去加入混战,反而从车后备箱里拿出来武器——一对冰上曲棍球棍。人家甄子丹说了,身为一个以德服人的检控官,随身带有曲棍球棍也是很合理的嘛。
这场打斗就是纯粹的街头以少打多的混战。霍子豪用球棍,跟徒弟联手,棍子掉了就随手抄起东西扔对方,手头有什么用什么,因为对方是一群拿着利器的歹徒,在保证自身不受伤的前提下,迅速找到身边可以作为肢体延伸的实用工具。
动作指导大内贵仁,后来出师之后,回日本担任了《亚人》《热血街头》的动作指导,这场打斗技巧不多,完全就是“热血街头风”。
★第三场打斗,环境因素车库遭遇战
是为了保护老人不被追逐的汽车撞到,动作戏差不多是镜像的“摔跤”,因为对手是汽车,摔的是自己,同时也要保护身边的人。
这场动作环境因素非常强,是利用环境躲避追击,其中有一段长镜头是霍子豪跨越车库两层,追到汽车。这段就是典型的甄家班威亚设计。
说到环境因素,不得不再提一下成龙。
都说成龙是“家具城战神”,他是最擅长利用环境因素反击对手的。但成家班的环境打斗追求的是技巧,也在于成龙的身手实在太敏捷,别人根本达不到同级别的效果。
而甄家班的环境式打斗,主要是为了“借力”,要么脚蹬一个地方施加一个反作用力让自己腾空飞踢对方,要么利用阶梯或平台让自己转移至另一个地方,更像是特技戏而不是动作戏。
这场属于牛刀小试,更多可以参考《九龙城寨之围城》,后者把甄式特色环境打斗展现的非常不错。
★第四场打斗,天台群殴战。
这场打斗,噱头就是“一个打一百”,但也只是宣传话术而已,无法跟当年叶问相比。因为战斗开始,霍子豪第一件事就是——跑!
三十六计走为上,跑不了的时候再打,边打边跑,所以战斗的格挡、躲闪、防御是最大看点。跑不掉的时候再反击,一招制敌,攻击敌人面门、支撑腿、用随手的道具砸对方……然后接着撤。
这里同样利用了环境,片中有个俯拍镜头,一帮人拿着灭火器当武器围攻霍子豪,而后者发现退无可退的时候,让自己藏在一个帐篷里,进去一个打一个,随后再捡对方武器反击对方,把一堆人从帐篷里全都喷了出来。
这场打斗主角其实最后力气尽逝,直接累得不能动了,当然一大票敌人也好不到哪儿去,毕竟都是一个月几百块的,当保安玩什么命啊。
★最后一场打斗,变身型地铁战。
可以这样说,这是近几年港产电影里“最好看”的打戏,也是完全超脱电影本体的地方,什么真实案件底色,什么符合角色特色,统统都抛至脑后,霍子豪就是当年《导火线》马军附体,但过程略短一些。
地铁车厢,空间狭小,座椅扶手等障碍物多。我方人员赤手空拳,但对手除了手枪,还有锤子和锯齿刀。这里完全就是综合格斗+环境因素风格的战场。
其中有个打斗设计是霍子豪用座椅旁竖着的那跟扶手,抓着跟跳钢管舞一样,转圈打人。这就是甄家班利用环境因素打斗的特色,既然我腾空飞腿已经“飞”不太起来了,那就借力。
最后有一处细节,甄子丹在面对喻亢的时候,后者身高马大的,比自己整个大一号,前面试探性的打斗之后,他发现对手力量高于自己。
此喻亢饰演的反派有一个动作——打坏了地铁的车厢灯,然后整个场景变暗且发出深蓝色的光晕。
这个小设计,只有影迷才能看出来。
不要忘了,甄子丹也是本片的导演之一,这处场景是他致敬自己当年导演的电影《杀杀人、跳跳舞》。
色彩浓郁、阴暗对比强烈的打光,不合常规的取景角度(倾斜、遮盖)……甄子丹用这一招,致敬了自己当年举债拍戏但血本无归的作品,同时也是一处宣告——
背景光变了,意味着老子要变身了,我现在不是霍子豪,我现在是马军!
本场打斗,跟电影整体的风格完全格格不入,但就是好看啊,上哪儿说理去,还没打够,然后这种滤镜一直延续到法庭上,那才乐子大了,俺卷首那句玩笑话就成真了。
文武跨界
最后再说说电影的文戏。
甄子丹饰演的霍子豪,是从警队退下来之后,才来到律政司的。这里先要了解一下中国香港司法机构“律政司”是干什么的。
这个部门以前叫律政署,回归后改称律政司,是香港最大的法律机构,是地位特殊的法律部门,其职权涉及到立法、司法行政、检控、民事代理、法律政策制定与改革以及律师等多项职能,从其性质和任务来看,近似于美国的司法部、中国内地的检察院等。
电影中霍子豪的部门就是刑事检控科,他是检控官。
需要注意的是,跟内地的检察官一样,检控官是有一定意义上的执法权。
因为刑事案件的侦查主要由警队进行,但检控官在诉讼活动或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特定犯罪,是有权力进行侦查的,说白了,检控官也具有侦查权,属于执法性质的一种。
所以电影里,前半段霍子豪进行了案件走访和调查,是有自己昔日徒弟、警队人员在身边,而当遭遇状况,寻寻求警队支援,比如去他们去追查陈国荣和刘少强那段戏,遭遇事件郑则仕是选了报警。
这个设定没有问题。
在审查马家杰那个案子的时候,检控官需要确认被告方的罪行,而马家杰突然“认罪”,身为检控官方,按照电影中的概念,就应该“万事大吉”了,但霍子豪提出异议,这在检控方看来,其实是有点多此一举了,所以才制造了前半段的剧情冲突。
电影的文戏部分,其实跟这几年的《毒舌律师》《正义回廊》这些所要阐述的内容有点类似——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间隙。
为什么霍子豪要怀疑杨铁立?因为很多有问题的案件,都是后者担当检控官。但人家杨官也有自己的理由,我一年要审查700多个案件,只要确认程序正确就可以了,就是一个中年社畜的样子,然后就被揍了。
许冠文饰演的大法官,在酒会上也说了,我当法官的任务,只要“三证合一”就可以判了,有时候我明知道XXX案件有问题,但人家证据确凿/不足,我只能选择判决/释放,这只是我的职责。
言下之意,案件背后的真相或者证据,赋予你们的侦查权不是摆设,只能靠你们喽。
顺便借角色之口吐槽了陪审团制度,让几个完全不懂法的人来决定案件。
所以这部电影《误判》,并不只是律政版的《叶问》,更像是动作版的《正义回廊》。
假如甄子丹再年轻个十几岁,或正值能打的时候,该片是有机会拓展为一个系列的,可能继续拍下去。
“你,休庭之后别走了,跟我去卫生间,咱们谈谈心”,这多好玩。
《误判》电影中注明电影改编自真实的案件,但电影的资料、宣发、百科条目似乎都没有点明电影改编背后的真实案例是哪一宗。若熟悉这几年香港法庭新闻的人,或许会知道,电影剧情映射的是现实中的马家健案(这与电影中被冤枉的青年马家杰取名相似)。
电影改编的细节比较多,可能为了电影呈现的效果,增加了许多现实之外的因素(如打斗、枪战等等)。这类改编虽然可以理解,但电影在诸多细节的处理中,都有很多法律瑕疵和漏洞,例如影片中受冤青年无罪之后,主审法官面对记者的发言,在现实中绝不可能出现,现实中法官受《法官行为指引》约束,一般不能接受记者采访,亦不可能对特定案件发表评论。
不过瑕不掩瑜,如果电影可以引起人们关注背后的真实案件,思考司法体系和刑事程序中的不足,法律行业中的问题,以及致敬在真实案件中,挺身帮助弱势一方,为伸张正义、沉冤得雪的法律界人士,那便是值得的。
以下是真实案件的资料,综合整理自法院判决文书、法庭新闻记者的报道,这些内容对电影剧情或有些许剧透。
马家健案,最初事发于2016年,当时青年马家健20岁,无案底记录,将家中地址借给“朋友” 洪志谦用于收取一份快递包裹,朋友承诺给其1000块钱作为报酬。
2016年10月19日, 当时香港海关发现一份来自巴西的快递包裹中有一公斤毒品,寄到青年马家健家中地址,马受洪志谦指使下,于10月26日,将领取邮件的通知卡交给他人,随后于11月3日海关将马家健拘捕,海关控告马家健贩运危险药物罪(俗称贩毒罪)。
2017年1月27日,马家健与大律师张晓惠、师爷陈强利会面(师爷在香港法律行业中类似案件中介的角色,其本身并不是律师),陈强利声称律师团队由马父亲聘请,马便签署了授权委托手续,同意委托该律师团队处理案件,马最初声称其并不知道包裹中是毒品,自己是无辜的,不想认罪,也不想被监禁,但师爷陈强利则多次向其表示:
青年马家健在律师团队劝说下,便改口承认控罪, 希望获得减刑,并声明 “朋友” 洪志谦 与案件无关。律师团队与律政司达成协议,以撤销洪志谦所有控罪为条件,马家健承认贩毒罪。
(一般情况下,早期认罪,可在量刑时获三分之一减刑考虑,律师团队利用这点忽悠马家健,改口认罪)
2017年8月28日,马家健在东区裁判法院正式承认控罪,法院将案件转介至高等法院判刑(香港地区司法体系中,不同级别法院可判最高刑期的权限不同,若判重罪,要转介至高等法院判刑), 洪志谦 被撤销控罪。
在案件转介高院过程中, 马家健与囚友讨论案件,得知自己可能会判很重,以及自己的律师团队,是由其 “朋友” 洪志谦的弟弟(前述拉面馆老板)介绍并支付的律师费,其也意识到所谓律师团队可能不是真心帮他,而是专注于帮 “朋友” 洪志谦 洗脱罪名。
2017年11月21日,在高等法院, 马家健推翻之前的认罪。
案件审讯过程中,高等法院法官曾多次表示担忧和关注,认为青年马家健此前的认罪极有可能是受胁迫和误导下作出,法官命令控方就案件立场,是否继续控告,寻求律政司上级指示,控方回应其上司(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指示其继续控告。
最终,陪审团以5:2裁定企图贩运危险药物罪罪名成立(注:上述法官表示担忧及命令控方寻求指示的环节中,是在陪审团避席的情况下进行的,在刑事程序中,这种情况是为了保障陪审团免受干扰)。
事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时任首席法律讲师(现已退休),决定带领“临床法律教育”计划的学生组成律师团队,协助马家健进行上诉。
[注: “临床法律教育”为其在港大法律学院主导开设的课程和计划,主要是在法律学院学生的参与下,为公众及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 ]
最终于2021年,高等法院上诉庭裁定上诉得直,认为 马家健在原审过程中,受到律师团队的操控和误导,最终裁定青年马家健无罪。
案发后,牵涉出大律师张晓惠、师爷陈强利串谋妨碍司法公众案, 陈强利在后续司法程序中认罪,被判处监禁3年。
大律师张晓惠则不认罪,在对张晓惠的庭审中,法官认为马家健的证供在整个案件中,存在多次更改和矛盾之处,不能接纳其为诚实可靠的证人,法官同时也认为张晓惠在案件中的行为也存在不符合常理之处,且存在涉嫌违背大律师专业守则的行为,也不能接纳张晓惠的说法。
基于整个案件存在疑点,且根据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法律原则,法官最终裁定张晓惠罪名不成立。
电影剧情和真实案件做了哪些改编?
1. 电影中,青年是在接收包裹后当场被抓的,现实中其并没有真实收到涉案包裹,而是将收取包裹的通知卡转给他人后,被捕。
2. 电影中,拘捕行动由警察主导和实施,现实中则是由海关发现线索,并侦破拘捕嫌犯。
3. 电影中,妨碍司法公正的大律师最终被绳之以法,但现实中种种因素脱罪了。
4. 电影中,受冤青年呈现的是纯粹清白和无辜的形象,现实案情细节中,法官则认为其不是一个纯粹无知的青年。
5. 电影中,涉及到许多枪战、黑帮、火拼的情节,现实中则没有发生(否则新闻早就连篇报道关注啦)
6. 电影中,受冤青年的父亲死于黑社会刀下,但现实中马的父亲死于癌症,其去世时,也没有等到儿子洗脱冤屈的那一天。
真实案件有哪些细节或者值得思考的地方?
1. 现实中, 邮寄包裹引发的贩毒案件挺多的, 所以马家健案在最初并没有受到太多关注,法庭新闻报道也比较少。
2. 在案件出现大律师及师爷,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导致冤案时,才开始引发传媒关注,法庭新闻记者开始大面积报道。
3. 在高度发达的法庭新闻报道,以及专业化的法庭新闻记者努力下,让案件后续的很多细节,报道出来,公众才开始关注。
4. 涉案师爷陈强利,在案件中,被发现案底记录一大堆,共计15项刑事犯罪记录,包括强奸、抢劫、爆窃、勒索、弃保潜逃等,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在判决中,炮轰质疑其案底累累为何还能在律师楼任职“刑事支援组主管”,质疑为何没有人调查他的背景记录。
5. 现实中“师爷”由于是混迹在社会与律师之间,并为律师楼拉拢案件的人,尤其是刑事背景案件,法律行业中的一些“师爷”的社会关系就比较复杂,有些甚至可能有黑社会背景(这种背景才有可能认识到一大堆刑事案件资源)。例如在电影《毒舌大状》中,饰演师爷角色的太子,就是黑社会背景出身。
不过,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楼聘请此类人员,是必须征得律师会许可,且完成背景调查,有案外推测认为,涉案的师爷陈强利可能不是律师楼正式聘请的人员,其可能是游离于律师楼之外的中介,利用法律漏洞,通过某种身份,跟随律师团队会面当事人。
6. 在原审案件中,当法官表示担忧和质疑时,仍坚持控告起诉的控方大律师,声称是获得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坚持起诉,此处的上级涉及的是时任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梁于2020年,因与律政司长工作理念看法不一致,决定辞去律政司职位,现为执业大律师。
梁在律政司任职期间,就某些争议中曾在电邮中表示“律政司应秉行公义,从不力争定罪”
7. 向马家健伸出援手是时任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带领的 “临床法律教育” 学生及大律师组成的法律团队,向上诉法庭呈交足足17页的上诉书,才得以说服上诉庭法官,推翻原判。他及他在法律学院主导的课程计划,帮助了很多基层民众和弱势群体,在法律界评价很高。
8. 马家健案中法律界人士帮助他申冤得雪的细节,让我想起,前不久我在香港高等法院,曾旁听过张慧玲法官的一场大律师和律师的认许聆讯,法官在面对律师新人说
而在马家健案原审处理量刑聆讯中,表达担忧并指出马原本律师团队的问题和嫌疑的,正是高等法院张慧玲法官。
以上内容,参考、整理的法庭新闻相关报道有:《法庭线》《HK01》《庭刊》等媒体报道
涉及案件文书编号有:
CACC 297/2019 ( 香港特别行政区诉马家健,指控其贩毒的案件)
DCCC 37/2022(香港特别行政区诉张晓惠、陈强利,指控两人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的案件)
通过司法机构官方提供的“法律参考资料系统”,可检索到上述案件的相关裁决文书。
【注】笔者是一名深圳执业律师,对香港电影及司法颇有兴趣,差不多因为律政剧看多了,被“拐带”上法律这条不归路,哈哈哈。工作之外,经常会带朋友去香港法院旁听案件,如果你也有兴趣,欢迎加我微信1327871985,可以交个朋友呀~
最后,记得点个赞,再走呀~
很多人说,《误判》的文戏和打戏的搭配奇怪,跟其他港产动作片一比,感觉非常不同。
除开开头介绍主角,后面有四场甄子丹风格的重头动作展示,街头斗殴毒贩,停车场冲撞,俱乐部一打多,以及地铁遇袭。
想象,把这些打戏全删,稍微顺一顺剧本,整个庭审翻案的故事照样成立。
除了波折少一点,惊悚气氛弱一点,本质也跟《毒舌律师》那样是个完整的罪案片。
这是因为,《误判》在文戏的写作上,摆脱了一种套路的拘束,造成与主流港产动作片截然不同的面貌。
主流的拍法,简单讲就是给观众“将打”的预期,一场打戏要开展,前期必然有大量从气氛上入戏的环节。
以陈木胜导演的《扫毒》为例,三兄弟潜入金三角,改名换姓,隐藏身份,一路提心吊胆,就为了给直升机突袭和驾车逃亡的大场面铺垫。
再比如结尾三人突袭反派老巢前,就以情谊弥合的大段复杂的感情戏为基础,让人在心理上准备看他们联手而战。
随便翻经典老片都有惯例,张彻武打片,吴宇森、林岭东、杜琪峰的枪战片,开打前都有大量造气氛的桥段,只是各自手法样貌不同而已。
这些片中,文戏的很大作用之一,是用来不断提高观众的预期,情绪到了,绷不住了,于是迸发暴力。
但《误判》的打戏,完全不是这个写法和拍法,情节在进入动作前往往不给预兆。
比如街头缉毒一场,本来都与甄子丹无关(此时他已进入律政司,不再是警员),只是恰好路过出手相助前下属。
停车场中,甄子丹正劝老伯上诉,动之情晓之理,而后者态度十分抗拒,这是一个文艺片的心灵交流的情境,却突然被狂笑杀手开车闯入打破。
再比如俱乐部打“一百人”,起因是黑帮哥哥教训弟弟,接着郑则仕偷拍被发现,甄子丹本可以将他带走但陷入包围,整个情势从警匪无碍到大打出手,在一分钟之内完成,结束也是干脆利落,不留余波。
乃至最后甄子丹护送证人上法庭,遭遇车祸,地铁遇杀手,均在事先除了吕良伟一句“那边的事我搞定”之外,再无任何预示,可以说是将文戏给打戏造势的套路剔除得一干二净。
而剧本之所以敢这么写,并且能达成流畅效果,还在于有甄子丹挂帅才能融洽。
在传统的剧本写法里,上法庭的甄子丹,和街头斗殴的甄子丹,势必会拆成两个角色。
庭审流程一丝不苟,偏于纪实严谨,而打一百个(尽管片中实际没这么多)则是极尽夸张的功夫片设定,放在一个人物身上,很容易造成撕裂感。
同类型案例有《寒战》系列,警务处官员和外勤特警队各司其职,分配文戏和打斗,今年的《焚城》也是同样的编剧思路。
但甄子丹的个人形象,却非常难得地可以集结这两种角色的标签。
在法庭上西装革履,流利口条和时而冒出的地道英语,足以匹配学识广博、才思敏捷的精英人设。
而其壮硕体格、带侵略性的眼神与各种搏击专家的银幕印象,又让他一到街头就可以施展各种超越人体极限的战斗力。
甄子丹自导自演,硬是将原本撕裂的世界观黏合在一起,不但没有互扯后腿,反而过渡游刃有余。
这是独属于甄子丹的胜利,换一个演员,哪怕是动作明星,也很难做得更到位。
【虹膜】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历数了香港电影90年代以来的历任银幕嘴替。但我想补充的一点是:这些嘴替们也各自代表着各自时代港片的想象力。
黄子华是2020年代的嘴替,这个时代的想象力,体现为我所定义的“丧类型”,体现为丧的情绪笼罩下的某种社会性的群体积极,体现为在各个角落观察、发现和重新连接(rewiring)的行动力。
甄子丹是2010年代的嘴替,但只是三大嘴替之一,他和另外两位嘴替郭富城、古天乐一样,都体现为西装革履的型男公务员形象,供职于香港社会的信誉机构:香港警队与廉政公署(ICAC)。
2010年代的想象力,体现为那些高度地缘政治性(高度紧张甚至逼近窒息)的警匪片,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郭富城的《寒战》系列、古天乐的《反贪风暴》系列以及甄子丹的《怒火·重案》。
这种想象力并未随着某些现实事件戛然而止,但确实已经告一段落,其标志不止是黄子华和“丧类型”的崛起,还有这种想象力自身的告别战:在2021年,《反贪风暴5》及《怒火·重案》的同步出现,尤其是陆志廉这个角色的死亡,宣告了2010年代想象力的完结。
我不否认这种想象力会随时重启,甄子丹最新的《误判》就是一例,他的角色也从警察转向了律政司检控官。但《误判》无论如何都还停留在2010年代想象力当中,除了甄子丹仍然扮演前述的西装革履的公务员形象之外,更在于这部电影的深层主题:香港的安全。
借助于一场栽赃性的误判及其无罪辩护,《误判》在某种程度上传达了对过往某些事件的态度,且再次强调了官方意义上的“港人团结”。在2010年代的想象力中,所谓的危险是四面八方的、渗透性的,而围绕应对的态度,这类影片的想象中总会产生一种决然的分裂,一种可以称之为“决断主义”(decisionism)的分裂。
这种分裂,在《寒战》系列中被清晰地划分为警队内部的鹰牌和鸽派,前者为了实现安全的目的不惜化身为恐怖分子,执行着“奥姆真理教”教众那样的决断原则。这种张力随即在《怒火·重案》中达到了最大化,昔日重案组的精英,张崇邦和邱刚敖已然黑白之路各选一条,他们必然要在你死我活的终局遭遇,团结已经不再可能。
问题在于,甄子丹刚刚以《怒火·重案》终结了这种官方团结的可能,又再次以《误判》重启了这种可能,尽管他的职业从警队滑向了律政司,但在同杨官、包鼎和昔日警队成员的“劝服”过程中,这种团结再次诡异地达成。
《误判》是一部假想的代表香港官方“纠偏”的电影,它假设了一种仍然可以自保的能力、一种能够自我捍卫的能力,一种在“警队失灵”的情况下仍然能够靠律法守住最后一道岗的能力。
但任谁都知道,这种能力早已经不复存在,只剩下打鸡血的空壳。
事实上,这种“官方式的自信”,在整个2010年代的港片叙事中一直被塑造,但也一直在缩水。首先是信誉单位从政府过渡到警队和廉政公署,但在警队分裂和廉政公署被炸毁(表现为陆志廉的死亡)之后,这种自信转向了律政司。2010年代的想象力一直在寻找新的锚定点,就如甄子丹也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年龄,来追求新的职业转型。
但《误判》中这种转向文职、转向律政的努力,并不足以让观众相信其叙事上的自信,也不能相信其传达的官方团结:即使是面对一个典型的冤案,我们也很难理解包鼎这个体制滚刀肉为何能够突然醒悟,也很难理解杨官这位疑似大贪污犯的上司突然间迷途知返。
如果这确实发生了,也是基于甄子丹这位2010年代银幕嘴替的说服力,他的手段无非是两类:大义凛然的说辞(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演了《叶问》系列)以及刚硬凌厉的拳头。文的不行就用武的,后者总比前者更管用——尽管他的西装型男视觉远不如郭富城和古天乐,但一旦亮出拳头这个杀手锏,后两个人捆绑起来也不是他对手。
说甄子丹是2010年代的银幕“嘴替”,也稍有夸大之嫌,毕竟在这种想象力当中,郭富城是基于策略的当代儒家,甄子丹则是一个暴力冷酷的当代法家。
甄子丹的武术设计纵然是《误判》一片的亮点,但这也仅仅是其立身之本,单纯赞美这一点并无意义,毕竟这不代表想象力本身,只代表粗暴(粗糙)冷硬的解决问题方式。影片真正的问题仍然出在文戏上:在关于“香港安全”这一问题的威胁和环境构造上,《误判》的反思低于2010年代想象力的平均水平。
由于将肇因归结在大东、笙哥和欧柏文这些跨境毒贩身上,这里的“威胁”并不具有其实质属性,被控告贩毒的少年事件也就仅仅成为了“偶然”,丧失了冤案本身的必然性和普遍性。《误判》不可能指向任何社会性的实质,它的终极表述仍然是:香港这个社会里总有些纯粹恶劣的害群之马。
放眼剧作上,推进叙事的关键并不在于霍子豪的穷追猛打,而在于反派一路送人头送线索,霍子豪这个铮铮铁骨、文武双全的“律政英雄”,最终意外地建立在对手的智障之上。
这就是影片的根本问题,假如不是反派要杀死当事人的爷爷(马伯),霍子豪就很难继续推进线索,如果不是大东和笙哥将陈国荣逼到绝境,他也不会投案自首成为推翻误判的关键。在这一呈现于2020年代的2010年代想象力中,所有的角色都暴露出其设计意义上的工具性,很难在情感上触动观众。
无论张智霖扮演的欧博文、吕良伟扮演的笙哥、郑浩南扮演的大东还是刘江扮演的马伯,都是香港电影迄今以来最套路的角色。
作为编剧+导演,甄子丹无法打破这一框架,因为他本就是这一想象力框架中的一员。他的资历、他的身份、他的形象,都让他只能延续这样的套路,只能打肿脸一样地自我相信,这种生硬且充满悖反的说(打)服和团结,不但发生在片中的香港律政司系统当中,也发生在角色背后的银幕属性:作为香港法律代言人的霍子豪和作为民族英雄的叶问之间。
如果《寒战3》仍能顺利推出,我尚期待还会有一些积极性的思考(也即对2010年代的想象力进行一个完整的总结)。但在《误判》当中,这种思考已经呈现出绝对的匮乏,这种匮乏的根源,在于它仍然是一种官方意义上的口号团结和自圆其说,无论其叙事还是情感,都无法落实到现实层面,无法落实到市民或者所谓的诸众(multitude)。
2010年代的想象力仍然站在香港的官方位置,甄子丹作为嘴替也无非是这样一个西装革履且大义凛然的公务员形象。但2020年的想象力已然呈现出新的样貌,即抛弃官方位置、官方叙事和官方话语,使用一种来自底层的视点和声音来重新关联起香港的“诸众”。
《浊水漂流》《正义回廊》《年少日记》《白日青春》《窄路微尘》《白日之下》《毒舌律师》以及《破·地狱》等一片整齐的四字电影都属于此类。
2010年代的想象力仍然停留在最后的英雄气短(诠释为嘴硬和拳头硬),制造出一种为港为民的乌托邦式想象,然而民众已经不再信赖它。新的想象力,即2020年代的想象力,是基于丧文化和重新连接的微观社会学,而非那些套路修辞的商业类型片,即便隐喻仍然是后者的杀手锏。
《误判》证明的并非甄子丹雄风犹在,而恰恰是他的过时——他作为2010年代的银幕嘴替,已经同他所代表的(同时也是郭富城和古天乐代表的)类型及想象力一起过时。这个过时的原因无需多说:他是个生活在绝对光明下的人物,而现在港片需要的,则是理解这个时代投射出的阴影。
我们能从2020年代的想象力中解读这个时代的生存和死亡,但2010年代的想象力已经变得空洞且没有太多力量,追不上当下的情绪。于是甄子丹与黄子华之间的更替、地缘政治类型到丧类型的过渡,都不过是香港电影跟随历史和时间演化的必然结果。
这种想象力转变的内核,可以表达为从“我们能保护自己”到“我们能超度自己”,把希望寄托在他人或官方的“保护”,不如实现自身意义的“超度”。毕竟,在经历了如此的实质性痛苦之后,“保护”这样的话语究竟还有何种意义?
尽管如此,2010年代的想象力仍有机会逼近“保护”和“超度”之间的临界值,达到一种勉强触及2020年代想象力的边沿状态,但在这一点上,《误判》没能做到。
在最近几年的影片中,却有几部影片能做到或勉强做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另一位嘴替古天乐主演的《九龙城寨》。
这是一部高度漫画主义的影片,一方面借用九龙城寨这个真实地理/历史空间实现了《寒战》式的地缘政治叙述,另一方面以城寨的诸众以及城寨的微观社会学逼近了自身的极限,《九龙城寨》的积极在于试图谋求一种新式想象力,即便它未能全然实现。
而《误判》的遗憾,在于它基本没有任何这方面的尝试和努力,它仍然停留在2010年代想象力的套路和教条里,停留在那个十年如一日的甄子丹身上,全然不知道这个世界或文化上发生的种种变化。
也许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今年已经61岁的甄子丹,其实不只是一个动作演员。上世纪时,他就曾作为导演,执导过《战狼传说》《杀杀人、跳跳舞》等动作片。年底上映的这部《误判》,就是他重执导筒、自导自演的新作。
看完之后,体感这将是他导演生涯的代表作。故事情节流畅、打戏不含糊,更重要的是,它改编自真人真事,有扎根现实的表达。律政人以微弱的力量,对抗滔天的权势和金钱,即使面对巨大困难,也毫不退缩——这份对公道正义的坚持,让人看得很提气。
电影改编自2016年的“马家健误判冤案”(片中改叫马家杰)。他因图1000块钱小利,将住址借给朋友洪志谦收快递,结果快递里藏有毒品,而被控企图贩毒罪。案件一开始其实非常清晰,马家健家境贫寒,根本买不起毒品,而他朋友洪志谦家里却藏了20包可卡因。但这么一个只是借出地址的底层边缘人,为何被判了23年?
这都是因为自称“代理律师”的陈强利(事后证明这是谎称,陈是律师行的行政人员),对他进行了“强行洗脑”,骗马家健只有认罪才能判得少,并要求他一人承担罪责,换取控方不起诉始作俑者。
在他的反复劝说和引导下,“法盲”马家健最终放弃了抵抗,选择了认罪。结果是,马家健被判刑,而律政司却撤销了对洪志谦的控罪。直到服刑5年后,马家健才终于上诉成功,得以无罪释放。
陈强利为什么要骗马家健?原来,马家健没钱聘请律师,这时陈强利只要主动出现、并声称自己是律师,他自然就欣然接受。但他不知道的是,对方是洪志谦的家人出钱聘请的。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个所谓的“律师”,竟然曾坐牢超20年,从1993年犯下强奸和抢劫罪起,无恶不作。这样的人出狱后摇身一变,在资本的扶持下,竟成了律师行的刑事支援组主管。只能说比电影更恐怖的,是无比荒诞的现实。
《误判》里,几乎将这起误判案件完全还原——马家杰出借地址给朋友陈国荣,谁料送来的快递装着毒品。他被律师欧柏文引导认罪协商,对方又在法庭上玩文字游戏,最终导致误判发生,要坐牢整整27年!
马家杰对爷爷说的那句“出来的时候,会不会见不到你”,简直令人恍然。如果真的坐完牢,他得上50岁了,这一生直接毁了。
甄子丹饰演的霍子豪,是从干警转行做的检控官,身手很强,脑子更强。刚进律政司,不像其他见多了人情冷暖的同事,身上的棱角还没被磨平,誓要将这起误判的沉冤昭雪。人到中年,正是掀桌的年纪,而在这一过程中,他又发现了更深层的黑暗。
罗翔老师曾说,人们不需要普法教育,因为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个人经常标榜自己遵纪守法,那么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个人渣!现实里的陈强利、电影里的欧柏文,还有那些糊弄事、导致误判发生却又事不关己的人,都可以被归为这类“人渣”。
这起案件,表面上讨论的是关于“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问题。就如电影里呈现的,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借法律的“程序正义”来欺压底层,是一件几乎没有成本的事。而往深了挖,就能感受到它的敢拍,背后夹杂了太多秘而不宣的要素:官商勾结、当权者抱团不作为、精明的连环设局……
我们能从几组人物身上,看到他们虽立场不同,却都默默站在同一边——欧柏文和李思敏,典型的“法律界害虫”,在资本撑腰下对司法漏洞肆意利用,企图让一个又一个底层穷人顶罪;司长和前期的杨铁立,出于对律政司“体面”的维护,哪怕心里知道是冤案,起初也拒绝承认;人到老年的许大法官,判案只管死板的“程序正义”,无暇顾及真相;被雇佣前来让人封口甚至灭口的街头混混、残暴杀手,一波波蜂拥而至,下手极度残忍。
这种莫名站在一起的协同,所构成的巨大阻力,前期几乎把霍子豪压垮。如果不是他召集了一批敢于站出来的律政人,用自己的良知与血性,还有不懈的努力,马家杰何以能无罪释放,冤案何以能昭雪?
《误判》的爽感,一方面是唤醒我们对公正的向往,看不得穷人受欺,看不得为非作歹。霍子豪站出来据理力争、扭转乾坤,还无辜者以清白,维护法律正义,足够解心头之气。
另一方面,则是甄子丹没把自己的动作戏强项给丢了。在一部文戏为主的影片里,依然带来一段接一段强悍的动作场面,让观众以第一视角参与到激烈的枪战与肉搏格斗中,甚至“一个打一百个”清兵线——都已经61岁了,甄子丹还是这么能打,随时都能摆出凌厉的招牌动作。
整体而言,《误判》是年底贺岁档里,相对超出预期的一部电影。它对公道正义的探讨,不是无根之木,而是扎在现实里,有种朴素的价值观,那就是承认这个世界不够完美,但那又如何呢,还是要尽一切可能站在良知的一方,站在为底层发声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