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妻子出轨,特德(安东尼•霍普金斯 Anthony Hopkins 饰)冷静地将她射杀了,他的完美杀人计划开始了。当警方接报前来现场时,警官罗布发现特德的妻子正是自己的情人珍妮佛。伤重但还没身亡的珍妮佛成了一具植物人,让人吃惊的是特德欣然承认了罪行 年轻的公诉律师威 利(瑞恩•高斯林 Ryan Gosling 饰)觉得此案极容易获胜,希望凭借此案让自己进入经济庭和在女友面前威风一把。然而事件并没有这么简单,老奸巨猾的特德放弃使用辩护律师,由他自己亲自应诉。虽然每个人都知道特德犯了罪,但由于他在法庭上的“完美”表现和充分利用制度上的形式公平而合理合法地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威利若想将犯人绳之以法,只有去抓住每一点的――破绽。
摘录一段片中Willy给受害人念的诗,个人很喜欢: Do you dare stay out? Do you dare go in? How much can you lose? How much can you win? And if you go in, should you turn left or right? Or right and three-quarters? Or maybe not quite? You can get so confused... that you'll start in to a race... down long wiggled roads at a break-necking pace... and grind on for miles across weirdish wild space... headed I fear towards a most useless place... the waiting place. For people just waiting. Waiting for a train to go... or for a bus to come... or a plane to go... or the mail to come... or the rain to go... or the phone to ring or the snow to snow... or waiting around for a yes or no... or a string of pearls or a pair of pants... or a wig with curls... or another chance.
记得第一次安东尼已经认罪(confession),为什么法官认定他的认罪书无效吗?这就是毒果原则(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因为逮捕他并让他签署认罪书的警官和他有私人恩怨(给他绿帽子),法官有理由怀疑他用逼供等非法方式取得了认罪书, 这就像毒树上长出的果子一样也是有毒的,如果基于这份非法取得的认罪书进行合法的审判,那审判的结果也是非法的,所以认罪书不能成为审判时的证据,小高只好从新去找证据。
片头就交待了凶杀案发生的奇因经过,顺便故意漫不经心埋下日后整个case裂痕所在的伏笔。剩下的大部分篇幅就是看一老一小如何在剧情中,在表演上斗法。
前四分之三的故事铺陈里,Ryan饰演的年轻律师Willy从原本春风得意左右逢源的事业爱情中被逼得抓耳挠腮连连后退直到死角,不过电影尽了最大努力去避开“热血方刚却过于理想化因此坚信真理所以勤能补拙”的律师角色套路,Willy开始被修理得措手不及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三心二意并没有对案件给与足够重视。他是一个有事业野心,有大智慧亦有小聪明的现实主义者,随着对手Crawford(霍普金斯)计谋滴水不漏的老辣本色渐渐显露,Willy最适合于律师的那种坚持正义,坚持以正义的手段去赢得正义的公平的品质才一点一点的展现在观众面前。这种随着剧情铺陈而逐渐挖深人物性格的表现手法更具有写实风格,也更容易让人对角色产生亲近感。
Rosamund Pike扮演的Ryan的女上司兼女友,一个更加实际的律师。这个角色除了给电影在斗智斗勇的氛围里增加一些女性气质外,也是为了衬托Will品格中那难能可贵的坚持正义,坚持原则的部分。
霍普金斯我就不说了,老姜么实在没啥可说的。。。
关于故事本身,在演员精湛演技的互飙之下,情节性的不足是被掩盖了大半。比如导致整个案件情势急转的“fracture”真是过于刻意兼薄弱了,就那么一个点,足以影响甚至改变整个案情,并且,一堆人来回找来回找死活找不出,非要设计成“就藏在眼皮底下”的效果。。。羞愧的是太久不看此类型片,俺脑子也秀逗了,也非要等到出现换错手机的那个情节才恍然大悟这个“fracture”这个转折点被导演藏藏掖掖的放在哪儿了。。。给自己留点儿面子不如就夸奖一下导演藏得好吧= =|||。。。
还是很欣慰Gosiling的选片眼光的,顺便欣慰下他跟俺喜欢的美女Pike来段姐弟恋还挺有火花的呢。
摘录一段片中Willy给受害人念的诗,个人很喜欢:
Do you dare stay out?
Do you dare go in?
How much can you lose?
How much can you win?
And if you go in, should you turn left or right?
Or right and three-quarters? Or maybe not quite?
You can get so confused...
that you'll start in to a race...
down long wiggled roads at a break-necking pace...
and grind on for miles across weirdish wild space...
headed I fear towards a most useless place...
the waiting place.
For people just waiting.
Waiting for a train to go...
or for a bus to come...
or a plane to go...
or the mail to come...
or the rain to go...
or the phone to ring or the snow to snow...
or waiting around for a yes or no...
or a string of pearls or a pair of pants...
or a wig with curls...
or another chance.
安东尼第一次被起诉时,罪名是谋杀未遂(他老婆还没)。因为没有证据,他被无罪释放
第二次起诉时,老婆已经死了,他的起诉的罪名是一级谋杀罪,一个新的case,新的罪名,并不违法一罪不二审的原则,当然不能起诉他以拔掉呼吸机来谋杀,这样又要重新收集证据,起诉他枪杀老婆致死,枪和子弹的证据都找到了
记得第一次安东尼已经认罪(confession),为什么法官认定他的认罪书无效吗?这就是毒果原则(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因为逮捕他并让他签署认罪书的警官和他有私人恩怨(给他绿帽子),法官有理由怀疑他用逼供等非法方式取得了认罪书, 这就像毒树上长出的果子一样也是有毒的,如果基于这份非法取得的认罪书进行合法的审判,那审判的结果也是非法的,所以认罪书不能成为审判时的证据,小高只好从新去找证据。
美国的法律就是这么搞笑,案发现场就有两人,其中一人中了枪,那开枪的必然是例外一个人,这是常识,全世界人都知道。但是常识不能说服陪审团,只有证据才能定一个人的罪。
犯人自己的口供当然是重要的证据。但美国法律对于口供的使用是十分谨慎的,著名的米兰达条例(有权保持沉默。。。)就是为了防止嫌疑人被非法逼供,自证其罪。美国法律严谨到感觉是在保护凶手,很多情况下就是大家都知道凶手就是他,但如果没有证据,能再法律程序上证明他的确是凶手,说服陪审团,那他还是不能被判罪
此片中的安东尼就这是这样钻了法律的空子,在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差点逍遥法外,其实这种事情在美国屡见不鲜,最著名的美国”辛普森案“,大家兴趣可以去查查,嫌疑犯在判无罪后,竟然出书描写自己的作案过程,简直是对美国司法制度赤裸裸的挑衅和嘲笑
但是这美国的司法制度真的如此不堪吗?嫌疑犯作为一个个人或组织,与整个国家机器比起来还是太渺小了,为了保证嫌犯的权利和审判的公平,制度上必须严格限制国家对于司法权利的使用,从而达到某种意义上的公平
想想要是片子中的案件要是发生在中国,检方哪会辛辛苦苦去找什么枪,直接让安东尼3天不能睡觉,估计他自己就全招了,直接枪毙,皆大欢喜。然而这种制度虽然枪毙了一个安东尼,却会制造出无数个窦娥冤
为了公平,我们只好放弃一部分的正义
结局是一罪不二审的法律原则下高司令通过蓄意谋杀的罪名再次将霍老爷子拉回了法庭,导演选择在此刻戛然而止,开放的结局,无非两个模式:罪名成立牢底坐穿与当庭释放周游世界。但导演明白首先要是破绽在法律上成立霍爷伏法此片只能沦为狗血犯罪片,如果霍爷逍遥法外那这片就是再鼓励谋杀并且狠狠的嘲笑了法律。横竖不是人。
谈破绽。很多人说,高司令最后和老爷子的对决其实是在激霍爷说出真相然后录音来做证据,按照第一次开庭我们得知的美国法律中的毒树之果原则,这个录音是不可能当有效证物的,霍爷完全可以说是在高司令拿枪的情况下被迫说明自己的杀妻!要说豪宅有监控录像那更不可能,要是监控真有存下来的资料,第一次审理的时候肯定要拿来做证物的,这事也早就结案了。
然后再看换枪,虽然高司令明白了鸡蛋上的缝到底在哪,但这个缝是没办法撬开的,因为没有人能证明枪是霍爷换的,那个酒店录像是否证明霍爷去过前边已经说明不成立,而且霍爷去过也不能说明枪当时被调换过了。通过弹道监测与妻子头部的子弹只能说明杀死妻子的枪是警察的,霍爷也完全可以把罪名推到奸夫警察身上。反正第二次审理的时候奸夫警察已经自杀,无法辩解,也不能找人做不在场证明。还有霍爷既然能想到换枪,不可能不明白不换子弹吧。就算换枪留下了指纹,可是已经过了那么长时间,那么多人易手,怎么可能还能提炼到完整的凶手指纹!
细节上也很完美,看似没来由的杀妻后射空的三枪是为了吓跑园艺工人好让现场无人接近然后不明真相的报警,让警方误以为是人质劫持只能僵持等待人质调解员奸夫警察到达现场,趁着这个时间霍爷销毁身上的火药残留和衣物,擦掉弹壳上的指纹。把妻子拖到门后,是为了指定奸夫进入现场后看到被枪击的情人然后情绪失控,不会发现枪还在那搁着会被换枪。后面的迅速认罪是更是为了避免没有找到真的凶器侦破拖延奸夫怀疑枪的问题露出破绽,只要先认罪了,就可以提交法庭审判,然后霍爷在法庭上无视其他证人,等到警察出庭的时候把奸情公布,通过认罪书是在奸夫警察在场的情况下签的,按照法律可以理解为胁迫所以无效,且证据不足,一举翻盘!
高司令演的检方律师也很出彩,春风得意马上要出人头地的年轻律师漫不经心的接下了离开前的最后一个看似绝对胜诉的案子。却始料不及的在霍老爷高明的手段下一步步掉入陷阱无能为力变成一团糟。面对女友律师的不理解,上司同事嘲笑和排挤,推掉警察制造的伪证,想唤醒受害者却被医生打击,还有求未来法官岳父给的限制令等等细节展现了小律师对正义的坚持。
霍普金斯的演技更没得说了,一个优雅的老头微微一笑制造了一场完美的谋杀和一次无懈可击的辩护!老奸巨猾到炉火纯青绝不为过!
这部片子很好的诠释了司法应有的公正性!虽然是在指出了法律的缺陷,但反过来看却是保证了被告应有的权利和审判的绝对公平!这样的制度虽然让一个霍老爷子逍遥法外,但却少更多的窦娥冤,尤其是对比我们,呵呵我就不用多说了吧。
看似充满破绽的情节细想却牢不可破,拖沓的情节是为了更好的体现故事的完美,在霍普金斯和高斯林精湛的演技与超赞的背景音乐下,五星谋杀!
我们看剧场版的时候可以知道,霍普金斯刚开始时是把枪换了的,而这点被高斯林看出来了,这样高斯林就明目张胆地进了霍爷的家,把他的犯案过程阐述了一遍,霍爷就承认了,然后就傻傻地上了法庭,剧终。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若是霍爷始终不承认,法庭又能怎样?我们知道他换了枪,却无法证明他换了枪。
第一,枪上一定是没有指纹的,因为霍爷是用手巾拿着枪然后换的,第二,如果像第一次法庭那样,大家都知道只能是他犯罪,照理说,霍妈不能朝脑袋开枪自杀后还拖着自己到另外一个房间去,所以导演用常识说只可能是霍爷犯罪然后抓了霍爷枪毙就可以剧终了,但是苦于找不到凶器,,霍爷就这样把这个案子变成了不可能犯罪,最后逍遥法外了一个小时,那么大家知道证据果然是很重要的东西。最后高斯林拆穿这个巧妙的换枪手法之后,找到了犯案方法的证据,但是却找不到犯人是霍爷的证据。根据以上两点,若霍爷死活不承认的话,就算他犯罪的可能性从百分之九十八变成百分之九十九,这个案子还是会像第一次那样变成一个悬案。
另外一个可能是,高斯林最后带了很多个警察在外面,他们对峙的时候,警察可以完整地听到他们的对话,因此警察可以作为证人,最后再把他抓进去,但是首先警察就不一定听得到了,再来就是他们作为证人之后法律上可不可以承认呢,如果可以承认的话,那么一开始就叫一堆警察说霍爷自己高高兴兴地承认了不就可以了吗?这点请学法律的同学来解释。我不清楚。
后来我们发现破绽有三结局,不过现在只说第二结局,因为第二结局和第三结局大同小异。
第二结局可以解决上述的第一点,高斯林最后闯进霍家庄的时候说,霍爷当初拿了警察的枪,用了四个子弹,一个杀人,三个乱开,最后还要用自己的子弹来上膛,然后就会子弹上留下指纹,但是霍爷可能觉得给他带绿帽子的同学最后会把子弹开完的,所以就没擦掉指纹了,可惜那个警察很有骨气地自杀了,只用了一颗,因此其余的三颗上留下的指纹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霍爷有罪。
第一,霍爷那么小心的人,会这样在子弹上留下指纹?万一他当初是带着手套作案的话呢?那么这不就成了一个完美犯罪吗?这么大的一个局,没有一个绝对无法逆转的破绽,只靠霍爷的不小心来推翻,是很站不住脚的。
第二,霍爷当初还在屋里乱开枪,这里我搞不懂的一点是,霍爷干嘛无聊到乱开枪,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实质上的犯罪考虑,但是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个没必要,如果当初不乱开枪的话,我相信故事还是会照着原来那条路走下去。
第三,高斯林最后指证霍爷谋杀,是指他向他老婆开枪,还是他拔掉了他老婆的氧气瓶?如果是前面的话,她老婆因为当时没有死亡,所以还是要算谋杀未遂,根据一案不二审,就算以上搞不清楚的问题全部解决了,霍爷还是可以按照原计划去旅游的。而,如果是说他拔掉了氧气瓶的话,法律上来讲,他有这个权力,因此也不算犯罪。
第三点有一个可能性是,我们先证明是霍爷朝老婆开枪的,然后再否定他在法律上拔掉氧气瓶的权力,两个都算犯罪,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谋杀,如果法律愿意承认的话。
所以我觉得,结局应该设置为,虽然高斯林明白了霍爷的犯罪手法,但是苦于证明不了,而霍爷也欣赏他的才气,最后两个人就一起去旅游了。
剧终。
同许多惊悚片中的负面角色完全不同,安东尼·霍普金斯的表演绝不依靠贩卖业已通货膨胀了的典型惊悚元素。时代的变迁让人对惊悚片单纯的吓人手法早已失去了耐心。曾经集体观看1931年出品的《科学怪人》,该片的经典性自不必说,可里头Monster夸张得近乎莫名的“恐怖表演”在今天却引得在场观众哄堂大笑。后来的种种惊悚片,除去些许几部佳作,却竟或多或少地重复着这种廉价元素:阴暗灯光打在一张发狂扭曲的丑恶嘴脸上,眼睛疯狂般地拉扯到最大面积,手指幼稚般地来回简谐振动,嘴巴里露出不自然的尖牙然后“呵呵呵”奸诈地出卖奶声奶气的奸笑。
可霍普金斯却不这样。在他最为世人熟知的作品《沉默的羔羊》中,我们第一次领略到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冷血动物——汉尼拔。他用仅仅不到17分钟的出境时间,就征服了奥斯卡的评审,征服了全球观众的心。当霍普金斯同食人魔在虚拟空间中灵魂合体之后,在这部《破绽》中他再度“本色出演”了一个射杀自己妻子却在种种“合理”与“符合程序”的辩护下企图逍遥法外的冷面谋杀犯Ted。一如在《沉默的羔羊》中的出色演出,这次的霍普金斯用微笑在观众的心中激起了惊涛巨浪。
射杀妻子之前,Ted在与妻子的谈话中露出了第一次微笑。妻子回应不想与其吵架时,Ted笑说“我试着表达我的感受”,右侧脸庞肌肉接着向上不自然地抽动。在一分钟后面无表情的他拔出枪,打死了方才转身的妻子,同时冷酷地开始实施他的完美犯罪计划。
警方接报前来,门外的Nunally警官探进头来,Ted提议他们同时放下手中的枪以更好地对话,“然后有个更好的结局”。Ted笑着放下了枪,直到影片的末尾,我们才发现了他的这一笑是多么地意味深长。
法庭立案时Ted让外人看来装疯卖傻般的行为使人愈感压抑。放弃种种权利并要求自行辩护,表面上嘻嘻哈哈的Ted闪动了一秒钟的笑容,同时对着法官说了一句“我喜欢Beachum先生(公诉律师)”。这句话听上去充满十足的挑衅。
公诉律师与其在正式开庭辩论前的接触,Ted的老奸巨猾一览无余。他此时的笑让人愠怒,却充满神秘的力量。之后的审理中Ted丝毫不关心庭上对于证人的盘问与质询,自顾自地画着他那紧密玩具的草图。庭间因为撕裂纸张发出声音,Ted竟还风趣地加以抱歉。只有当他用“外行话”道出了他的秘密武器之后,他脸上似有似无的微笑才真正地显出了沉默的威力。
接下去的情节稍许单调拖沓,但当镜头重新回到法庭上时,Ted提出了法庭宣判其无罪的请求。依照“合法程序”当其请求得到通过而被当庭释放时,他又笑了。这种笑容,表现出的不仅是一种表层的释然或满足,更像是一种对于正义与真理的挑战与攻击。一个人人皆知犯下命案的凶手,却因为制度上的形式公平而合理合法地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他的笑不仅是对法律程序的嘲讽,更是对坚持正义的人们的激怒与挑逗。看到他冷笑着朝旁听席上的Nunally警官建议着“嘿!放松点,啊!”一种复杂的情感不禁从心中涌出。
最终当Beachum夜访Ted,道出破绽之时,Ted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脸上的表情也在笑与非笑间徘徊。或许他不该笑:原本自认逃过一劫的他最终将被重新推上审判席定罪,自己将为无法逃脱的罪责付出最沉重的代价,从人的本能出发,他不可能不担忧,不可能不心颤,不可能不害怕。但或许他又该笑:正如他自己所言,所有鸡蛋仔细观察都会发现纤瑕的裂缝,任何犯罪认真思考也都能找到细微的破绽,他的话最终还是在自己的头上应验了,这种宿命般的安排难道不让人发出感慨吗?Ted静止却不木讷的表情完美的呈现出了这种复杂的心理状态,而整个故事似也在他阴森奇诡的面容中落下了帷幕。
有两种好电影:一种拥有好的故事,另一种则拥有好的说故事的本领与技巧。前者一如川菜的热辣与痛快,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观坐影院席间,恨不得把影片高潮与结尾立马看个通通透透一爽到底,却又不舍放弃过程中激素分泌心脏劲搏血脉喷张带来的快感。后者则有如浙菜的原味而多变,影片将原本平淡沉寂的故事以新奇独特的方式表达出来,明知似已猜透了电影的所有伎俩,却在确凿的光影银幕前一次次地修正着之前的种种预设。
同样地,好演员也有两种:一种拥有不错的脸蛋、身材抑或武打身手,这样大众情人亮相出来差点让人神魂颠倒不得不爱。另一种则拥有着强大的内功,恐怕始终其貌不扬,恐怕不能一鸣惊人,却在温温火焰中暖和了世人的心。安东尼·霍普金斯真是如此,在他沉默的微笑背后,隐藏着的是不朽。
安东尼·霍普金斯在一次有关《沉默的羔羊》的采访中说:“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演出汉尼拔·莱克特理性的一面,表现出他近乎于冷酷的推理分析。他是个冷血动物,来自地狱最黑暗的角落,我觉得这正是我扮演这个角色的乐趣所在。他是个恶魔,但同时又有点幽默,有点魅力甚至是诱惑力。”而这样的表述也同样适用于霍普金斯在本片中的出色表演。看过《破绽》的观众,我们一起为霍普金斯的精湛表演喝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