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演: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罗伯特·德尼罗杰西·普莱蒙莉莉·格莱斯顿布兰登·费舍坦图·卡丁诺约翰·利思戈卡拉·杰德·迈尔斯亚内·科林斯吉莉安·迪昂威廉·贝勒路易斯·坎瑟米塔坦卡·米恩斯迈克尔·阿伯特帕特·希利斯科特·谢帕德杰森·伊斯贝尔斯特吉尔·辛普森埃里克·帕金森巴里·柯宾盖里·巴萨拉巴尼克·W·尼克尔森皮特·约恩杰克·怀特诺玛·吉恩J·C·麦肯泽乔·克里斯特杰伊·保尔森纳森尼尔·阿坎德吉因·琼斯祖舒华·克洛斯斯蒂夫·维亭小詹姆斯·希利史蒂夫·艾
类型:剧情悬疑惊悚历史犯罪西部导演:马丁·斯科塞斯 状态:正片 年份:2023 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豆瓣ID:26745332热度:0 ℃ 时间:2024-06-11 17: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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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对我所说的,我并不喜欢。它们不像蜜糖一样甜,而是像葫芦一样苦。你们说想让我们住在保留地,为我们建房子,给我们提供药品。我不需要这些。我生在草原上,风自由地吹,没有什么东西会阻挡阳光。我出生的地方没有围墙,一切都自由呼吸。我希望死在那里,而不是死在墙之间。我熟悉格兰德河与阿肯色河之间的每一条河与每一棵树。我在那个地方打猎、生活。我像先人们一样生活,也像他们一样幸福地生活着。
----延帕里伽首领 十熊
盎格鲁-撒克逊人被认为在民主方面具有特殊的禀赋,他们似乎具有较高的政治天赋,因此特别适合教导全世界如何善治。统治世界是他们的使命和命定之事。
深色的皮肤则意味着“属于一个从未使感性服从理性,因而也从未创造过任何形式的文明的种族”。
文明人要承担他们的“白人的负担”。自由主义的核心原则就是自治,殖民主义将教给低等种族“政府的艺术”,应当将这一原则传播到世界各地。新英格兰正在努力教会原住民如何自给自足,并“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在他们自己的旗帜下”给予他们“新的、更好的自由”,这也是传播文明的含义。
堪萨斯道奇市火车站的建立,意味着牛皮可以被有利可图地运走。一张牛皮可以换来3.5美元。1868年至1881年,剥皮者杀死了3100万头野牛,几乎将平原上整个野牛群杀光,摧毁了骑马部落回归传统生活的最后希望。历史上从来没有骑着马却没有牛的印第安人。这样的印第安人没有身份。
1872年是印第安人袭击最严重的一年。一名地区法官在那年写信给总统,请求救助。他描述了日益严重的惨状,数十起谋杀、强奸、抢劫、灭门,肢解,其中3人是女性。县法官被剥去了头皮,平民在自家门廊被印第安人射杀。
过去,部落的生活依赖于野牛,依赖于野牛提供的一切,现在,他们使用白人的武器、炊具、金属、糖、咖啡、威士忌、衣服和白棉布。他们使用白人的毯子,吃铜锅煮的食物。在印第安事务办公室,他们静静地等着白人给他们腐臭的肉、腐烂的烟草和发霉的面粉。白人威士忌摊贩在保留地自由流窜,非法出售稀释的劣等酒,很多印第安人很快上瘾,愿意拿任何东西去换酒。
白人提供的慈善有两种形式:口粮与年金。后者每年由价值3万美元的商品构成,分配给整个科曼奇部落与基奥瓦部落。分到3000名居民头上,意味着每人只有10美元。商品包括斧头、煎锅、顶针、铁皮、切肉刀与基本的衣物。牛肉配给量是每人每天1.5磅,印第安人主要依靠牛肉生活。但这却成了官僚主义与后勤方面的灾难。分给印第安人的是活牛,在湿润、水草丰盛的季节,这样的想法没有问题。但是在冬天,很多牛变得消瘦。
1887年通过《道斯法案》,1889年,国会任命了委员会负责与部落进行谈判。目标是确保“将所有的权力都割让给美国”。这个想法很简单:印第安人将放弃他们的集体部落土地。作为交换,每个印第安人都将被分配一块私有土地,该土地适用于私有财产的法律。印第安事务官员告诉印第安人,他们不再需要这些土地,“现在,你们有机会向美国总统出售这些土地,用于建造白人的房子”。官员们微笑、友善。
毫无疑问,印第安人的文化无法理解自己将拥有私有财产的想法。
莫莉一家,跨越了两种文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美国政府强化原住民归化运动。根据这项政策,整个奥色治保留地将被划分为160英亩的区块,每位部落成员分得其中的一块,剩下的土地则向外来的定居者开放。这项政策旨在终结传统的公有制,将北美印第安人彻底转变为私有土地的业主。n1894年,七岁的莫莉进入天主教女校——圣路易斯学校——就读。从灰马镇到那里,乘坐马车需要走上足足两天。必须让印第安人按照文明人的方式生活,莫莉的父母遭到警告,如果不这样做,政府方面就将停发年度津贴,从而让整个家庭无米下锅。n 莫莉从肩上摘下印第安毛毯,换上素色的衣衫。手上被塞进了一本《圣经》,其中对于世界的描述,她前所未闻:“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时间被严格分配,他们需要学习钢琴、书法、地理、算数。所有的教学安排,旨在让莫莉融入白人社会,将她转变为当局意念中的标准女性。奥色治族男孩子在其他学校学习农耕及木匠活时,莫莉则在接受“家务女红”:缝纫、烹煮、洗衣以及打扫卫生。n学生试图逃跑,但遭到执法人员骑马追赶,最终悉数被捆绑着拖了回来。莫莉每年八个月在学校,当她返回灰马镇时,注意到越来越多的奥色治族女孩不再身披印第安毛毯,不再穿着莫卡辛鞋,男孩子们也将腰布换成了裤子,不再佩戴头带,转而选择宽檐帽。很多学生开始因为父母不懂英文、固守传统而感到难堪。n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奥色治人被赶出了世代繁衍生息的堪萨斯,迫不得已迁居至俄克拉何马东北部一块被认为不名一文、贫瘠多石的保留地。但数十年之后,人们吃惊地发现,这片不毛之地,居然偏居美国境内储量最大的油田一隅。为了采油,勘探方必须向奥色治人支付地租以及矿区土地使用费。1923年,整个部落拿到了3000万美元,折合现值约为4亿美元。
奥色治人一跃成为当时世界上人均收入最高的族群。一篇报道中提到,“露天篝火四周围满了豪车”,“古铜色皮肤、披着艳丽毛毯的车主们,正在用极其原始的方式烤炙兽肉”。《华盛顿星报》撰文慨叹,“瞅瞅这些可怜的印第安人”
媒体报道称,尽管平均每十一名美国人才拥有一辆汽车,但每位奥色治族印第安人就拥有十一辆汽车。n 一位调查员坚称,直到这次前往奥色治这个印第安部落,才充分理解到什么是索多玛和蛾摩拉所指代的罪无可赦与无耻堕落。
国会开始严格限制奥色治人对于金钱的使用。(一名白人监护人表示,奥色治族成年人,“与六七岁孩童无异”,每每见到心仪的玩具便想花钱购买)。这项法令要求对每一位被内政部界定为“无行为能力”的印第安人,都必须指定监护人。
莫莉的监护人,就是自己的丈夫欧内斯特。莫莉的丈夫欧内斯特·伯克哈特(Ernest Burkhart)。有着英俊相貌:褐色短发、蓝色眼眸、四方下巴。这位出生于得克萨斯州贫苦棉农家庭的穷小子,从家中偷跑出来,投奔自己的舅舅——牧场主威廉·黑尔(William K.Hale)。欧内斯特除了跑腿,也担任专车司机——在替莫莉开车的过程中,两人得以认识。
莫莉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欧内斯特。
巨大的财富吸引了全美上下各色人等纷至沓来,一位美国司法部官员警告称,奥色治山麓地带藏身的逃犯数量之多,“超越全美任何一州”。n1921年5月24日,俄克拉何马州灰马镇的奥色治族原住民聚居地,莫莉·伯克哈特开始暗暗担心比自己大不到一岁的姐姐安娜·布朗是否遭遇不测,时年三十四岁的安娜已失踪三天。
执法人员大部分还是业余的。很少有人受过正规训练,更少掌握当时刚刚兴起的科学侦查手段,例如指纹分析和血型鉴定等。最为常见的情形,便是孤军奋战的警探,需要同时面对一群狡猾的恶魔。因为薪酬微薄,执法人员主要靠快速反应赢得的赏金度日,以至于从业者良莠不齐,鱼龙混杂。
1921年7月,莉齐去世后,莫莉的妹夫比尔·史密斯向官方提出她或许死于慢性投毒的质疑。n 疑似遭投毒致死人数的不断攀升,很多奥色治人开始呼吁时年五十五岁的白人石油富商巴尼·麦克布赖德前往华盛顿,向联邦政府陈情,请求介入调查。第二天清晨,麦克布赖德的遗体被发现,他被人连捅二十余刀。n 谋杀制造的恐慌气氛,开始蚕食整个部落。邻里之间相互猜忌,朋友之间信任丧失。比尔和丽塔便丢下大部分家当,逃离了自己的老家,搬入费尔法克斯市中心一幢配有门廊及车库的精致二层小楼。n3月初,邻居家的狗一条又一条死于非命,陈尸街头或者台阶下。比尔断定,死因是遭到投毒。他和丽塔发现自己陷入令人窒息的恐怖沉寂当中,他偷偷告诉一位朋友:“我们自认来日无多。”n 凌晨三点不到,住在附近的一位男子听到一声巨大的爆炸。冲击波的威力直逼整个临近的区域,坐在窗户跟前的看门人被四散的玻璃落得全身都是,更被气浪掀翻在地。吓坏了的莫莉爬起来,走到窗边,可以看到远方的天际有什么东西在熊熊燃烧,宛如烈日突然在黑夜中勃发一般。n 很显然,有人在房间里安放并引爆了爆炸装置。 废墟中的火舌依然在吞噬着残砖破瓦,烈焰冲天,火势凶猛。人们开始搜寻比尔、丽塔以及妮蒂的下落。“来人啊,这里找到一个女的。”一位搜救者大喊。
曾经因为罹患糖尿病而被认为将最早离开这个世界的莫莉,成为整个家族唯一活下来的人。
执法人员在医院的前后入口悬挂起强光灯,以防杀手前来医院结果比尔。同时,还安排了武装警卫负责看守。n 费尔法克斯的一家当地报纸发表编辑评论,表示爆炸行为令人难以置信,“超出了我们对于人类行为下限的认知范围”。n 部落成员非正常死亡的官方统计,至少高达二十四人。受害人中,还包括另外两名试图帮助开展调查的人士:其中,一位奥色治知名牧场主遭下药后,被人从楼梯上推下摔死;另外一人则是在俄克拉何马城前往检方办公室汇报案情的路上遭人枪杀。谋杀的消息不胫而走。在一篇题为“奥色治黑色魔咒”的文章中,全国性媒体《文摘》杂志报道了印第安部落成员们“孑然一身被枪杀在荒野,在自己汽车里被人用铁器勒死,遭人投毒慢慢走向死亡,在家里睡觉时被炸死”。文章还表示,“就在此时,魔咒依然没有遭到破解,何时才能终结,尚不可知”。这个世界上人均收入最高的族群,现在变成了最容易遭到谋杀的对象。n 除非某位有影响力的人物能够让司法部有所行动,否则隐身于“这个国家有史以来最令人发指罪行”之后的“恶魔们”必将继续逍遥法外。n 就在部族等待联邦政府做出反应时,莫莉却生活在恐惧之中,她非常清楚,自己很可能就是这个试图消灭她整个家族的巨大阴谋的下一个目标。n1925年岁末,当地牧师接到莫莉传来的密信。在信中,她表示自己的生命危在旦夕。一位印第安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很快接获另外一份报告:莫莉罹患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糖尿病,她也被人下了毒。
1924年12月,胡佛登上了局长宝座。很快,胡佛便将这个机构重塑为一支无所不能的巨无霸。胡佛认为自由主义是保护个人自由,它的核心概念是私有财产权、自由与和平,它代表了这样一种观点,即政府应尽可能少地参与经济活动,他捍卫自由放任版本的自由主义,但自由主义者的信念不排斥人们有效地互相帮助,由于出现了新的条件和问题,超出了人们的个人能力,因此,寻找新的补救措施来满足他们,就成了政府自身的义务。
负责调查局休斯敦办公室调查事务的探员汤姆·怀特(Tom White),于1925年夏突然接到华盛顿特区总部的紧急命令。他的新上司埃德加·胡佛要求跟他立即对话——面对面。
怀特算是一位老派执法者。世纪之交时,他担任得克萨斯州骑警,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在马背上于美国西南边陲巡逻,携带一支温切斯特来复枪或一把珍珠白握柄的六发式左轮手枪,追捕逃犯、凶嫌以及恶霸。怀特身高六英尺四英寸,四肢发达,同时又堪称一位异常镇定的枪手。即便身着宛若走街串户的推销员一般的笔挺西服,他依然如战神下凡。很多年后,一位曾经在他手下工作的调查局探员曾写道:“他像誓死捍卫阿拉莫的守城者一样敬畏上帝”。n 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于1908年创建调查局,希望借此填补联邦执法机构的空白。(因为有人持续反对组建全国性的警察组织,以至于罗斯福手下的总检察长在并未得到国会授权的情况下,便着手落实,导致这一机构被某些国会议员称为“混蛋机构”。)当怀特刚开始进入这个机构工作时,其成员不过数百,派出机构屈指可数。调查局对于犯罪的管辖范围相当有限,探员们处理的案件也五花八门:反垄断及金融违法犯罪;跨州运输失窃车辆、避孕工具、职业拳击影片、淫秽书籍等;抓捕联邦监狱的逃犯;以及在印第安保留地内发生的犯罪。n“当时,我们无权实施逮捕。”怀特后来回忆道。探员甚至都无法获准配枪。怀特因此眼睁睁看着很多探员血洒边疆。尽管不愿多谈此事,但这几乎动摇了怀特继续履职的信念。每每执行危难险重任务时,他会在自己腰间插上一把六发式左轮手枪。“至于你不该如何如何这类废话,见鬼去吧。”n 尽管对于危险极为警觉,但汤姆·怀特依然遭遇过激烈枪战,其职业生涯可谓“枪林弹雨”。汤姆的习惯是十分不愿意拔枪射击,并深为自己从未将敌人当场击毙的事实倍感荣耀。他似乎时刻对自己的暗黑本能保持着警惕。毕竟,善恶黑白之间,仅仅一线之隔。
1923年春,就在奥色治部落会议通过决议,向司法部请求帮助后,当时的部长伯恩斯曾派遣探员前来调查谋杀案,那时至少已有二十四名奥色治族印第安人遭到暗害。这位探员在奥色治郡待了几个礼拜,最后断定,“再继续调查毫无意义”。后续派来调查的探员,也都无功而返,以至于奥色治人被迫用自己的钱来资助联邦调查活动——总数最终达到2万美元。n 证人因为自己的偏见、遭到收买抑或者如一名探员所言——“几乎毫无例外担心被‘灭口’”——而拒绝配合。n n 胡佛向怀特承诺:“你要多少人,我就给你多少人。怀特首先想到延揽的队员,是一位当时已经五十六岁,后来被证明是他手下最年长成员的新墨西哥州前警长。尽管保守得近似害羞,但这位警长却精于易容改装以担任卧底,可以伪装成从偷牛贼到伪钞贩子等多种形象。接下来被怀特拉入伙的是一位身材敦实、喜欢喋喋不休的金发男子——这位前得克萨斯州骑警,根据他上司的描述,特别适合于出现在“任何存在危险的场合”。另外,怀特还找到了一名资深的卧底探员,此人看起来特别像保险推销员——或许因为这的确是他此前的职业。
同样被网罗的探员,还有弗兰克·史密斯,这位土生土长的得克萨斯人将自己的爱好概括为:“手枪及步枪射击训练,大规模狩猎,大规模捕鱼,登山,探险,捕人。”在胡佛的调查局里,史密斯被划入“未受教育的老派探员”一类。
最后被怀特招致麾下的,是特立独行的约翰·雷恩。这位一度担任墨西哥革命领导人手下间谍的探员,在调查局内部实属异类:他是一名北美印第安人。雷恩具有部分乌特族(Ute,一个曾经活跃于现在科罗拉多州及犹他州境内的印第安部落)血统,肌肉发达,眼睛黝黑。他虽然是天生的侦探,但因为无法撰写报告,同时厌恶条条框框的规矩,不幸被扫地出门。
1925年3月,胡佛下令雷恩复职,但随后便警告称:“除非你想办法遵守现在局里面适用的各项规定,否则我只能要求你辞职。”n n 一个个陌生人纷纷潜入奥色治郡。前警长,乔装为年长寡语的得克萨斯牧牛人,率先抵达。其后露面的,则是健谈的前得克萨斯州骑警,他假装的也是牧场工人。不久,那位曾经的保险推销员也来到镇子上开张营业,四处推销伪造的保险合同。最后,探员雷恩作为印第安巫医现身,对外则宣称是在访亲探友。
俄克拉何马 奥色治郡 时进五月,群狼在大得有些吓人的圆月下引吭嗷呜之际,茎蔓较高的花草,如紫露草和黑心菊,偷偷将自己的枝叶伸展开来,肆意截占委身其下的矮小植株理应享用的阳光雨露。这些浮华浪蕊随即凋谢,花瓣散尽,化为春泥。这就是奥色治族印第安人将五月形容为“摧花之月”的原因。
文字内容来源:
《夏月帝国:夸纳·帕克与科曼奇印第安部落的兴衰》
《花月杀手:奥塞奇谋杀案与联邦调查局的诞生》
安利这两本书
图片内容来源:豆瓣 自截图
在一个月前刚读完书,马上预售票买了22号的电影。周日去看,电影院里坐满了人。这一部要冲奥的大导演大明星大题材电影,的确吸引了很多人。看完我的第一感觉是,太长了。。。。。中途很多人忍不住去上厕所。我知道这是大导演的风格,但真的有必要吗?因为我是对比着书来看,我就记录一下和书不同之处。
原著的内容:
原著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尽量客观地讲述当时欧塞奇地区发生的事情,围绕着女主莫莉的各种死亡。有一些死亡是能看出端倪的,有一些没头没脑的。除了死人,还有当时很多的制度,和经济状况。这一部分是相对没有故事性的,没有任何一个人的主观视角。
第二部分就是我认为最精彩的部分,因为主要从当时还没成为FBI的调查局探员怀特的视角出发,讲他这个人的历史,讲他的性格,讲他如何头疼地从老板胡佛那里接到这个大难题,讲他如何安排人员,一点点分析案情排查嫌疑人,最后怎么找到突破口。这里其实也是记录性的,引用很多当时真实的探员笔记。虽然不是小说形式,但真的很精彩。
第三部分是作者自己在调查中的记录,完全以作者的视角出发。这一部分把整本书的层级升了一级。因为在FBI觉得自己战胜了邪恶后,在这一切蛛丝马迹里,隐藏着一个更大的罪恶和黑洞。
电影改编的方向:
电影中是完全放弃了第三部分,第二部分改为背景没有详细描述,把改编的重点放在第一部分。故事从厄尼斯来到欧塞奇,在叔叔哈尔的指导下认识莫莉开始,讲述他们怎么在一起,家庭生活。重点讲述了厄尼斯和莫莉,厄尼斯和哈尔的互动和关系。整部电影都是主要以厄尼斯的视角出发的。
这是一个比较符合电影的改编。首先最方便的当然是从怀特探员的视角出发,因为探案本来就很有意思,但这样就会很容易落入俗套,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小李子从演怀特变成演厄尼斯。演一个复杂的懦弱的平庸的坏人,当然比演神探更容易冲奥。然后书中第一部分完全没有莫莉和厄尼斯的日常,这样就有很多空白去探索他们的关系,给予电影创作的空间。
电影镜头语言:
我很喜欢电影的部分是镜头语言。在书里虽然有欧塞奇人真实的历史照片,但电影尽量还原了当时的风貌和习俗,这一切都很美,完全拓展了我对书中描述的欧塞奇的想象。然后哈尔如何道貌岸然地对待欧塞奇人,如何一步一步引导厄尼斯走入罪恶,都有比较详细的描述。厄尼斯对于莫莉的爱, 以及对于莫莉家人的残忍,也表现得不错。中间哈尔对于他欧塞奇邻居约翰的心狠手辣,也是非常直白非常具象化的。电影最后补充了厄尼斯得知小女儿死亡的时刻,以及他和莫莉最后见面的时刻,也是对书中非常好的补充。故事的结尾形式也很有新意。通过剧中剧的形式讲述了后面主要人物的下落。
我最喜欢的一个细节,是莫莉和厄尼斯第一次对医生给她打胰岛素的争议。他们在房间里,莫莉黑着脸一言不发,厄尼斯对着她大叫:这些医学是为了救你,你再盲目只遵从你们的旧方法只会害了你。这里完全是电影原创的,但我觉得非常非常合理。很生动地展现了白人对原住民文化的强势和鄙视。最后莫莉只能默默撩起衣服服从。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后来莫莉身体越来越差,她也意识到这个药物有问题,还是没有办法抵抗厄尼斯每天给她注射。
我不喜欢的,并且是没有忠于原著的改编,是妹妹瑞塔和老公被炸那天晚上。电影中莫莉是带着孩子从妹妹家回家,并且说自己不舒服,孩子也在闹。厄尼斯是非常担忧地说你不应该去她家,你要好好在家和我一起。莫莉还不明白,为啥我不能去妹妹家?这里表现厄尼斯是很爱茉莉和孩子的。然而,书的最后一部分讲作者采访茉莉的后代,其中就讲到他们的大儿子从来没有一刻原谅过爸爸。厄尼斯出狱后一直在家乡边缘生活,但儿子从来没去见他。原因就是,儿子记得那晚上,本来是要去阿姨家的,是因为小妹妹一直在吵闹,妈妈觉得很麻烦,就没去。爸爸根本也没有阻挡他们出门。要是这样的话,原本他们是会和阿姨姨丈一起被炸死。
电影的局限:
说到这里,我就很清晰一点,我对这部电影不太满意的地方是,他们依然稍微美化了一点厄尼斯和哈尔。说到哈尔,这个人在历史照片里,就是一脸笑眯眯的邪恶,非常邪恶,能看得人心里发抖那种。德尼诺当然演技非常好,甚至装扮也是很像的。但就是没有演出那种让人害怕的气质。
而且故事视角完全从厄尼斯出发,就变成小李子演技个人秀,如何演出一个平庸又邪恶而无知的男人,如何被各方势力拉扯,如何在欲望和良心中挣扎的男人。而这个视角,一个男性白人的视角,我其实是不喜欢的,也看够了。
还有一个就是,完全放弃书中第三部分,这部电影就变成一个单独的事件,就变成一个家庭的悲剧。然而这本书最大的贡献,就是告诉读者,这不是一个家庭的悲剧,这不是几个欧塞奇人被杀的故事,这是一整个国家一整个时代对于一个原住民种族的迫害和屠杀。
如果,不是这么改?
最后我大胆想象一下,电影怎么可以让我更满意。
导演换成女导演。故事叙事的主观视角换成莫莉。讲述莫莉和家人的关系,莫莉对厄尼斯的感情,莫莉和家人朋友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境(以此展现当时欧塞奇人的无助,和罪恶的监护人制度)。再从莫莉出发,讲述她身边各种死亡,讲述她的恐惧和不解,讲述她对丈夫的爱和害怕。最后再通过她得救,通过她经历庭审和女儿的死亡,通过她和厄尼斯对峙得知真相。
这么改的另外一个好处是,故事会变得比较悬疑,也不用那么长,对于没看过书的人来说可能相对会更有意思一点。但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原住民的苦难应该由原住民来讲述。白人已经占据了讲述历史的舞台太长时间了,何必再让电影讲一遍?
在《花月杀手》开始后没多久的第一场室内对话戏中,我注意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事情:这部影片的正反打剪辑的连续性处理得很糟糕,尤其是小李子手中拿起酒杯之后。
作为电影镜头语法中十分基础的正反打,犯这样低级的连戏剪辑失误是不可容忍的,如果我们观众都能轻易地看见,像老马这样的资深导演是不可能察觉不到的,何况与他合作的还是他的御用剪辑师:塞尔玛·斯昆梅克。塞尔玛从老马的处女作开始与他合作,《愤怒的公牛》即是出自她的手笔,之后几乎每一部老马的影片都由她负责剪辑工作,两人不仅是工作上的伙伴,更是探讨电影剪辑艺术的良师益友。所以,我不认为这会是剪辑上的失误。
于是我怀揣着这个疑问继续看下去,很快到了小李子和莉莉(饰演Mollie)的室内对话戏,这次我格外注意了正反打的处理,确实大有发现。
这段正反打对话戏的核心剧情是小李子在试探莉莉对他的意思,但两人都心知肚明这场联姻背后的利益交换,比起他们自己,他们更关心双方的家族情况,这是一次资本与家族的媾和。注意到对话戏前半段的正反打,连戏剪辑是没有丝毫问题的,甚至可以说是严丝合缝,不仅举杯喝茶的动作连贯,连面部表情变化也能匹配上。
在对话的间歇,莉莉起身给小李子拿烟,镜头给到中景脱离了正反打,但是注意到此处的连戏剪辑已经出现了一点松动:小李子的偏头、莉莉的坐下都没有交代。
但是观众还是能接受这样的处理,因为这些动作都比较理所当然,是动作的自然结果,剪辑师去除掉些许枝节也不妨碍观众对动作连戏的认知。这种处理可称为“省略式剪辑”(elliptical editing),它往往摘除行动中的少许过程,保留行动的动机与结果,在加紧节奏的同时不影响动作连戏(对话音轨也未受影响)——这是其与“跳切”(jump cut)之间的根本区别。这种处理在全片俯拾即是,应该也是出于缩减时长考虑。
回到这场对话戏里,小李子为莉莉点烟的这一连串动作剪辑连续性是非常好的,但是拿起和放下烟的动作显得有些突兀。究其原因,是因为手部动作处在画外,所以当拿烟的手频繁出入画框的时候会格外显眼,这也揭示了所谓“胸上镜”(近景)的一大特点。
还有一点是镜头的俯仰程度,也部分地决定了手部动作入画的程度,可以说镜头是有意把手部动作藏起来了,我们回看第一场对话戏能够很明显地确认这一点。我们会发现德尼罗的镜头里手部动作很丰富,但是反打过去却只保留了头部,说明拍德尼罗(位于小李子处)的机位是较低的仰拍,而拍小李子(位于德尼罗处)的机位是较高的俯拍。这种动作的突兀切换,也在无形中建构这场对话的氛围和双方的势力地位。
小李子与莉莉本来聊得投机,正反打剪辑也一直没出问题,直到小李子提到“郊狼”,而莉莉说了一句“郊狼想要钱了”,郊狼和钱可谓是本片比较重要的两个意象,更是点破了这次对话的核心。也就在此时,正反打的不连贯又出现了:
所以这种正反打的不连贯并非无心之过,而是跟随剧情产生的变化,像是把省略式剪辑应用到了正反打之中。这种埋藏在对话中的剪辑巧思,实际上暗示了两人之间心照不宣却又貌合神离的关系,这种关系其实贯彻了整部影片。马丁在谈到对欧内斯特这个人物的理解的时候,最后的审讯戏是他的落脚点:欧内斯特最后的供认究竟是为了复仇还是为了妻子亦或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其实是混杂不清的,当他说出自己与妻子是一见钟情之后,他也在扪心自问这到底是真实还是谎言。欧内斯特最后审讯中的犹疑与焦虑,正可从这里的省略剪辑中窥见一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这场对话戏中的摄影机其实是有移动的,在小李子的镜头中,摄影机在向莉莉的身后移动,在莉莉的反打镜头中,摄影机在朝小李子的身外移动,最终造成的效果是在小李子的镜头中他和莉莉靠得很近,但在反打镜头中,他与莉莉其实是在疏远。
回到开场的室内对话戏,正反打中的省略剪辑也是事出有因,是在德尼罗提到“拜伦”的时候,才出现了不连贯的情况。这也是这场对话戏的关节处:引拜伦进屋其实就强调了德尼罗此次邀请小李子来谈话的目的——加入这个大家庭,与印第安女人联姻,为商业资本的扩张再添几笔“人头权”。可以说,全片的矛盾已经在这场对话戏中预演。
这样的正反打设计在本片中确实不是孤例,在影片的结尾部分,小李子确定要出庭作证与德尼罗对簿公堂,他来探监时的正反打也是有非常明显的这个特点。
同时,两人的距离关系也与上文第二场对话戏相仿。而且我们还能注意到此处小李子这一方的机位是俯拍了,反转了第一场对话戏中的势力地位。
其实正反打中运用省略式剪辑这个技法并不罕见,科恩兄弟也用得非常多,《醉乡民谣》里的这一段尤其令我印象深刻:突然给到男主不堪受辱的黑脸回应,实在是体现人物性格神髓的一刻。
所以在我看来,《视与听》杂志将年度第一颁给《花月杀手》不是没道理的,老马和塞尔玛依旧有在重新发掘正反打这一最基础的镜头设计,如他所言,他真的还在探索“电影的无限可能”。虽然这种可能是奥斯卡系的,与“新浪潮”们的探索相去甚远,但这一切如果没有对电影视听的理解是想不到的。至少老马没有食言,他确实一直在探索。
谢谢你能读到这里。
在看这部时长将近三个半小时的电影之前,我不仅没有喝水来避免去上厕所,同时也做好了中间想睡觉的准备。但是事实证明完全没有担心的必要,因为故事处理的很引人入胜。从听到这个片子是马丁斯科塞斯导演的讲关于贪婪和暴力故事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了拥抱他早期黑帮作品的刻板印象的准备,但是它没有很多斯科塞斯早期黑帮片里炫技的行为。这部片子可以说是最安静的一部斯科塞斯作品。除了很多对话戏没有任何音乐以外,它的运镜和剪辑也很踏实。在某个时刻我感觉自己在看一个电影学院毕业没几年的新导演的早期作品的错觉。然而片子高深的地方便是在去除那些浮夸的运镜以外利用其他的场景元素讲好了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这个心碎的故事核心便是小李子扮演的Ernest在贪婪无耻的叔叔对于自己家庭利益的各种谋算,以及自己对心爱的Osage原住民老婆Mollie之间模棱两可的纠葛。
(以下深度剧透)
Ernest算是一个除了长相没有任何才华和野心的人。他从一战退伍后来到Osage这个原住民区完全是建立在自己在当地有名有钱的叔叔会给自己一份工作的前提下来的。他在打仗的时候也就是做做饭,并没有真的上战场,所以一战经历的都是二手的创伤。他除了开车好像没有其他任何的技能。
开头简单的一段蒙太奇介绍了一下Osage的印第安人是当时世界上人均财富最高的地区之后就通过一段手持镜头,从黑白胶片慢慢过渡到彩色,镜头打到小李子在火车上的脸,便立刻切到了火车进站的广角镜头。看过《西部世界》的朋友们应该对这种新人物来到新地点的入场方式很熟悉。但男主好像并没有被过于喧杂的火车站吓到。一群人在他身边聚众斗殴,他不仅没有躲开还上去随便砸了两拳并带着傻乎乎的笑容继续往前走。短短没有对话的两分钟我们就通过人物一开头的行为举止为他之后的悲剧做好了铺垫。
Ernest来到德尼罗扮演的Hale叔叔家以后我们立刻进入了书房,开始了一段其实很有学生片风格的对话。很多时候就是两个机位,谁说话镜头就切到谁的脸,这段看似设计的很简单的对话戏其实奠定了这部电影重要的两个风格特质。一是沉稳的镜头,让你一开头就知道这不是一部带着典型斯科塞斯标志的电影,仿佛导演在向观众自我检讨:对,我知道这又是一部老白男拍少数族裔的故事。我知道我是一个很有自己风格的老白男导演。但是既然讲这个故事的责任放到了我身上,我会努力把故事讲好,而不是去做那些发扬个人风格的事情。这场戏的第二个作用便是是让你学会品一下对话里人物说的明话和没说的潜台词之前的模糊区域的味道。男主整部片子里只听得懂叔叔的明话听不懂他的暗话的单纯便是他之后堕落的重要原因之一。
叔叔问他喜不喜欢女人,能不能接受未来老婆是原住民,再接着大聊这里原住民怎么怎么有钱,又问他爱不爱钱。这里的镜头一直在小李子的脸上,我们只听得到叔叔在背后的一系列盘问。我们从小李子憨厚的脸上能看出他没有什么野心,爱女人也爱钱。这个时候观众应该已经能从对话中品出来叔叔的潜台词就是要他以后找个有钱的原住民老婆,可是你从男主的脸上能看出来他其实脑子根本就没有把这些信息连接在一起。事实上,当他成为自己未来老婆Mollie的司机以后的开头几场戏里,他都只是老老实实的在开车,一点非分的行为举止都没有,因为他只是把她当做自己的老客户,脑子根本就没有往那里走。直到后来自己叔叔很明确的告诉他Mollie家很有钱,你觉得她好看的话可以追一追以后,我们才看到他开始和Mollie调情。那段Ernest在车上调情,问Mollie你刚才偷偷骂我的话是不是印第安语的“Handsome devil”结果把她直接逗笑的戏其实完全是小李子现场编的台词,女主的笑也是演员Lily Gladstone真的笑声。感觉Ernest这个人物唯一需要油腻的时刻都是小李子本人附体才可以油的起来,男主其他时间都是满脑子不想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的表情,也算是体现的出小李子演技的一种方式吧。
男主和女主见面的第一场戏其实是个挺斯科塞斯的大场面。Ernest把Mollie接到自己的车上以后赶上了街上的赛车,接下来便是一堆古董车在街上飙车,旁边还陪着一两百个群演跟着跑。既然这片子预算有两亿美元,咱大场面是不是该有的也得有一点。这便涉及到了我觉得是这部片子的第三个风格特质:大场面都有明确叙事目的性,不是只为了氛围和炫技。
就拿这场赛车戏来讲,我们交代了男女主角的第一次会面,女主问他你是赌了钱吗,为啥看的那么开心。他说我没赌钱,就是爱看。她说你没赌钱的话那就赶紧开车呗,还在这呆着干啥。这段戏除了给观众体会一下1920年代俄克拉荷马州的当地风土人情的代入感以外,也给这段关系做了一个很好的符号性的铺垫。女主是车后座有钱的富太太,掌控权应该在她那里,然而自己的男主司机却心不在焉,不在乎自己的下一个目的地在哪里,只要有钱赚就行。结果两个人都被辜负了。
其他很重要的两个大场面便是男女主角白天的室外婚礼以及影片后部的夜晚街舞。这两场一明一暗的大戏我觉得非常秒。在这个室外婚礼上我们看到了德尼罗饰演的叔叔阳奉阴违,八面玲珑的阳面。我们已经猜出叔叔应该是知晓Bill Smith第一任病死的老婆背后真实的原因的,然而他在安慰泪眼汪汪的原住民亲属的时候说的话那可不仅是人模人样,简直是道德伟岸的高光,嘴上挂着老天爷的名,说的好话那可是一溜一溜的。影片接着配上一个大的摇臂镜头从叔叔安慰她的小景别慢慢摇到了周围一群人跳舞庆祝的大景别,用悲转到喜,都有点贾宝玉非得要在王熙凤寿诞这天跑到水月庵祭奠金钏的感觉。面上大家都是干欢喜热闹的事情,背后被忽略的悲苦才显得更痛。
在新年夜街上的大场面已经是剧情的后段了。小马达饰演的FBI探员Tom White找上门,男主惶恐到一定要在热闹的街舞期间打断叔叔的庆祝来请示下一步的计划。因为情绪过于激动,叔叔把他拉到一个车里硬是通过揪耳朵的方式把男主压下去,再告诉他不能在这里聊这些事情,要之后再聊。这场夜戏就便展示了叔叔的阴面,对手下人该狠毒就狠毒,揪耳朵那都是小意思。男主痛苦的从车里站起来,整理了一下服装却依然掩饰不了脸上的恐慌。我们又接着一个摇臂镜头摇到远景,又是一个群众一起狂欢但是忽略见不得人的事情的戏。我觉得这里男主被叔叔压在车里其实有很多符号意义。开头男女主角是通过车认识的,车又象征着美国的工业化的进度和贪婪,他是在车里向老婆求的婚,这辆求婚车后来也成为了警察手中的把柄,因为他自作聪明想赚保险金的偷车把戏败落,后来又是在叔叔的车旁签下了基本上是自己的死刑执行令的遗产转让书。Ernest这个真实人物的最终结局是在无期徒刑被解除以后和自己的哥哥住在车里,连个房子都没有。也是让人唏嘘。
这部戏里其实做了很多类似的镜像对比的戏。比如一开始男主在读介绍书籍的时候有个漫山遍野小紫花的广角镜头。到后来男主被FBI短暂释放和老婆团聚的田野上,那可是一朵花都没有,只有遍地的野草。我觉得这个影像上的对比非常的聪明。
本片的片名Killers Of The Flower Moon其实和花也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在Osage这个地区五月的时候花就都会被长出来的野草挤死,所以当地人把五月这个月份称之为“the time of the flower-killing moon.”(杀花月)女主的妹妹Anna被枪杀也是五月份发生的事情,因此原著才会取这个名字。选择在没有花的杂草地让男主和女主会面,也是在暗示他背后逃不走的谋杀罪责。这种影像设计你要细品能品出来很多味道,但不品的也没错过什么剧情的事,我觉得这部片子做了很多这种设计,这也是为什么这是斯科塞斯最成熟的一部片子的原因,因为他干了很多为故事服务但是拿走个人风格的事情。
类似的还有两场戏群戏的对比。又是一明一暗。女主在妹妹葬礼之后走在街上,觉得所有人都是要来害她族人的,这是一个手持的女主的主观镜头,在光天化日下所有大部分穿着浅色衣服的路人都用非常不友善的眼光直看镜头,你作为观众真的能感受到周围白人的冷漠和敌意。对比后面男主被FBI释放给叔叔的律师支持团以后又有一个手持的主观镜头,只不过这一次是男主的视角,他走进了一间黑色的房间,房间里站满了身穿黑色西服和礼服的叔叔利益集团的白人,他们的眼中也是充满了冷漠和敌意,因为这个蠢侄子的证词有可能会毁掉屋子里所有人的名声和利益。男主的婶婶义正言辞的说如果你给政府作证的话就会毁掉你叔叔的嘴脸真的是把我恶心到了。话里说的都是为了家族利益的仁义道德,透过字缝里却全是“吃人”两个字。通过之前女主走在街上的那个手持镜头的对比,我们可以体会到其实这股“吃人”的感觉是不分种族的,因为贪婪就是这种嘴脸,不管你是有钱的原住民富太太,还是脑子缺根筋坏事的白人侄子,都是这种认钱不认人的群体的威胁。
接着镜头和开头书房里的戏一样,又是只放在男主的脸上,我们只是通过画外音听到叔叔的律师在训斥他,说傻孩子,联邦政府嘴上说保护你,你能信得了吗。我们才是为你好的人。你要做对家族有利益的事,不能为政府作证。这是律师面上说的明话。但是作为观众,咱们是听的出暗话的,因为这个时候我们已经知道叔叔都狠得下心去让手下杀掉侄子,只为了留住财产。男主哪怕是真保住了叔叔,最后肯定也是没活路的。可是男主听不到这层意思。他只听得懂面上的话,因为自己没有主见,只能照做,这便是他最大的悲剧。你说这些拍戏手法有多先进吗?没有,因为镜头一直在小李子脸上,都不需要剪。很斯科塞斯吗?也没有,因为就是一个静静的机位,连个推进都没有,支个三脚架就完事了,这可一点都不是他的风格。但这些镜头的设计有帮助讲好这个故事吗?太有帮助了。
之后男主在法庭作证的时候又是一个一模一样的静止的长镜头。政府的律师在画外音问问题,他用“Yes”来回答了一个又一个对自己不利的问题,只有在问到老婆的时候才说“No”,我真的很爱我老婆,我没有任何谋杀她的预谋。这么多的镜头设计和剧情铺垫,都是为了点出故事的核心,那便是没有骨气的男主在贪婪的叔叔的各种命令下如何在利益和对老婆的爱之间抉择和纠葛的故事。
至于男主到底知不知晓自己在胰岛素里掺的是毒药这件事,我觉得电影的观点讲的挺明白了。我们已经建立了男主只听得懂面上的话听不懂藏着的话。所以当医生告诉他这胰岛素是救糖尿病的神药,全世界也没多少,但你需要混这个液体一起用,因为这个可以减慢药效,让她不会上头那么快的一个东西。我觉得男主真的是信了他们的这些鬼话的,因为后来有一个他给自己的威士忌里也放了点给老婆的“减缓上头速度”的透明液体的戏,如果他知道那是毒药,应该自己是不会喝的。而且他如果一直就是以谋害妻子的心态给她打药的话,应该不会那么多细心的照顾她的戏,而是应该有一种巴不得她马上死的冷漠感。
这便接到了男女主角的最后一场戏。在法庭作证后,女主已经明确的知道自己的老公参与的谋害自己家人的各种计谋,她唯一想知道的就是自己深爱的丈夫有没有给自己投毒。小李子我觉得献出了影帝级别的表演。这段戏镜头又是一直在男主的脸上,女主一直是画外音。老婆问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你给我打的是什么药。男主在沉默中纠结了很久以后说“胰岛素”。通过他在沉默中的表情以及最后说出胰岛素的语气和表情,我体会到太多层次的东西了。有一种他总算把所有的拼图都连起来,发现草泥马,我掺的药可能真的是毒药。但是我很爱我老婆,我怎么会给她毒药,所以我就说胰岛素就好了。他演出了一种又在说谎话但又在说实话的感觉。真的很妙。还有一种他知道自己在说谎,但是他需要这个谎话是真话的绝望感。我其实一直觉得小李子的演技有点油,但是这个画龙点睛的高潮戏他居然演活了,真的是打心底的佩服。
法院的戏结束以后,很多类似的基于真实事件改编的影片可能会用一堆字告诉你最后真实人物的结局。但是这边片子却用了一场复古的现场直播的广播剧来告诉你最后人物的结局。这个时候我熟悉的老马丁的浮夸的镜头运动总算出现了。这整个段落其实是在讽刺现在太多人对true crime播客的着迷,其实是一种把过去的罪行娱乐化的做法,所以为什么要有那么多浮夸的运镜和声效,好像在自己声讨自己,因为一部讲述罪恶的电影也是把罪恶娱乐化的产品。最后斯科塞斯本人上场演了一个读旁白的声优,告诉我们现实生活里的Mollie最后因为糖尿病去世,和自己的家人葬在了一起,但是Mollie在当地的讣告对当年的谋杀没有任何的提及。
最后我们从一个鼓面慢慢的摇臂镜头上升到一个远景,发现是一群印第安人围绕着鼓在进行庆祝。这应该是现代的Osage区而不再是20年代了。影片以一个1920年代的葬礼开头,最后以一个2020年代的庆祝典礼结尾。整整一个世纪过去了,随着最后鼓声和歌唱声慢慢的淡去,我却依然能感受到余音缭绕。这其实是我很佩服老马的一点,他拍出来一部没有很强的说教性但是余音缭绕后劲足的片子。看完以后好几天我还会时不时想到影片里的几个场景,这都是取源于一种安静的力量。因为他知道历史就是一个持续被当权者选择性遗忘的过程,但如果一个事情被拍成了电影,电影是可以持续到永远的。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还有一对主观镜头我一直忘不了。第一个是女主在糕点店知道妹妹Anna出事以后,有一个手持的慢镜头,她走过长长的人群,所有人都在用悲痛的眼神看着她,路过的男性都纷纷摘掉自己的帽子表示默哀和尊重,最后这个主观镜头摇到了一具尸体。这是一个从受害者角度拍的镜头,我们其实都不需要看到尸体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第二个镜头是爆炸发生以后从男主角拍的主观镜头,我们从客厅里里慢慢转到地下室的门,地下室的门打开了,看到女主和孩子还有佣人们在躲着,女主抬头看着镜头。镜头切到小李子悲伤的脸然后又切回女主,她从男主脸色里一下子就明白了爆炸的房子是自己最后的一个妹妹的房子,开始痛哭。这个是从施害者角度拍的主观镜头,毕竟男主角是传话让别人把老婆妹妹一家人炸死的那个人,同时也让你从主观视角体验了一下一个爱老婆的人怎么能干出让老婆痛哭倒地的事情的荒谬感。两个镜头加在一起,又是一对阴阳相照,善恶可鉴的手法。我觉得不仅工整细腻而且让你很上头。你要是细心注意了,那你就品到了。你要是没注意,那也不影响叙事。
这种安静的力量还取决于大量的定景镜头。从一开头的死亡蒙太奇里在自己院子里婴儿车旁被枪杀的妇人,到在路边被枪杀的抑郁症小哥,再到结尾在荒山老林里被枪杀的醉酒的Anna,这些都是支在三脚架上一个机位的镜头,没有任何的镜头运动,好像一个没有任何感情的客观的观察者在观看所有的罪行。这种寂静感也是这部片子能余音缭绕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我觉得一个老白男导演拍这种题材比较体面的方式了。没有说教性,没有太多个人风格,只是努力把故事讲好。
其实最初版本的故事里,小李子是饰演FBI派到当地调查案件的探员,德尼罗演的是反派,所以是个很典型的一正一邪的警匪片,这也是为什么项目一开始派拉蒙同意接的原因,因为是经典的商业片模式。但是写到后面他们觉得为什么我们一直都在写一群白男的故事,好没有意思。如果要从Osage原住民的角度来拍的话,那Mollie和Ernest这对夫妻的切入点更好。当他们决定让小李子演反派的侄子,然后故事的核心变成探索这个被贪婪和爱加在中间的土包子角色的时候,派拉蒙犹豫了,觉得这个改编让片子显得不太商业化,观众为什么要关心这个窝囊的乡巴佬的内心纠葛,因此让他们把这个项目去和别人谈合拍,看有没有人感兴趣。老马丁和小李子事多而且拍戏总是超出预算这个事情业界里都是人尽皆知的状态,所以派拉蒙也是巴不得他们找别人去花这个冤枉钱。最后两亿美元的制作费全是苹果掏的钱,派拉蒙只负责做发行和宣传,只是自己掏点小钱把这段合作关系稳住。所以如果你只是因为看了预告片以后打算来看一部经典的老马的黑帮片的话,那你肯定会失望,因为我能看出这种宣发手段是派拉蒙老厂眼中的老马的风格,而不是这部影片真实的风格。
我觉得这钱Netflix没有掏其实挺说明问题的,毕竟Netflix在《爱尔兰人》上也花了快两亿,和马丁也有之前的合作关系,估计是觉得和这种名气大但是事超级多的人合作一两次就差不多了吧,而且自己的财报也不好看,不能像以前那样烧钱。隔壁的Apple TV+的两个主席之前都是搞电视的,一点电影制作的经验也没有,愿意投钱那肯定是有别的目的。这个片子之后一定会在苹果自己的流媒体平台放上去,而且很有可能为苹果以后进入院线发行圈铺路,因为Netflix是坚决不会进入发行圈的,如果给你投钱,让你的片子在影院里放两周那都是在抬举你了,不可能会是他们的核心业务。但是苹果那么有钱,最后自己做院线发行这条路也是有很大的可能性的。再加上这又是一部奥斯卡级别的片子。听说苹果一开始打算让Lily Gladstone争最佳女配,但是由于今年最佳女主的提名单没有那么激烈,他们打算换个策略去提她争最佳女主。我从观影角度来说虽然Lily饰演的虽然是女主,但是她在一部三个半小时的电影里是真的一个女配的戏份。不过苹果那么有钱,好好争取一下,明年奥斯卡的最佳女主搞不齐真的能拿下来。
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这个片子可以从这种角度以这种方式拍出来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的原因。你一开始就知道凶手是谁,没有悬疑感,男主角又是一个很不主流的角色,传统的好莱坞大厂不会同意这种故事结构和人物核心。苹果没有任何制片经验,估计只是掏钱,然后主创想干啥就干啥,这应该也是很难得的一种机会。我觉得老马丁也很尊重这个机会。
从一些原著和影片的区别里我也能感受导演和编剧对这个故事的努力思考和取舍,比如原著里最后一段作者拜访Osage的段落根本没有被写进剧本,里面有提到Ernest的亲戚说其实Mollie的妹妹和妹夫的房子被炸的那晚Mollie也是要留宿在妹妹的那里的,但是因为自己的一个孩子病了所以临时决定回了自己家。如果这个是事实的话,那说明历史中真实的Ernest参与了把老婆和她妹妹一家一锅端的计谋,那他杀妻的嫌疑可就大了太多了。所以电影里在爆炸那天晚上,男主搂着女主一起睡觉的那场戏肯定是基于导演和编剧想讲的故事核心而写出来的。真实的事件过去的太久远,没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是什么,亲戚说的话你也没办法取证是八卦还是事实,所以只能做取舍。但是书里非常明确的一点是Ernest从来没有承认知晓自己在毒害老婆的事实。
最后男主角从法院回到家乡,在黑屋子里见叔叔的利益集团的戏,以及叔叔在另一个黑屋子用板子打男主屁股的戏都是书里没有的,我觉得加的挺好的,因为这体现出了叔叔和体系的恶。但他们也做了缩减,因为书里有提到当地人说叔叔和女主的妹妹Anna其实有段外遇,她死的时候是怀着身孕的,肚子里很有可能是他的孩子的这个细节被拿掉了,也是能理解,毕竟叔叔影片里做的坏事已经够多了,没有必要再加更多,毕竟故事核心不在他身上。
总而言之,我觉得这是一部斯科塞斯最不斯科塞斯的片子,一部比《沉默》还要安静的片。就像低调的奢华,貌似没有很贵,但其实充满了设计感和品味。看上去镜头很简单,但是场景调度上都充满了思考和暗示。风格上貌似有一种学生片的淳朴,但是又充满了老成的心思。至繁归于至简,反朴归真, 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老马一把年纪了,能领悟到这个层面,讲一个好莱坞大厂不肯讲的故事,让大众知晓这段痛苦的历史,也算是做了一件善事吧。毕竟搞艺术能做的就是搞好自己的艺术。政治政策上以后能有什么变化,那只能看民众自己的觉悟了。
大概2小时左右,有个印第安老哥说自己“20年前参与过义和团运动的战斗……”。
开始以为翻译错了,查了一下竟然真的是众所周知的那个义和团运动,角色也确有其人。
角色原型,奥塞奇酋长亚瑟·博尼卡斯尔 (Arthur Bonnicastle)。
1900年,他入伍被被分配到美国第9骑兵团,并在那里逐步晋升为中士。
当年,美国第9骑兵团被派往中国援助义和团运动中日益加剧的敌对行动。博尼卡斯尔参加了天津会战和杨村会战。叛乱于 1901 年结束,博尼卡斯尔不久后返回美国。 1903年,他光荣退伍。